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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地阶梯电价听证会召开前,记者曾在4月初对30位分布于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新疆、甘肃等省市区的居民进行采访,6成居民担心阶梯电价变相涨价。上周,距离6月1日阶梯电价全国实施还有一个星期的时候,记者对之前的部分采访对象进行回访,并采访了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理事朱成章、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陕西省社科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宝通、中投顾问研究员周修杰,从普通居民和专家两个层面,分析各地阶梯电价政策中存在的争议。
一问:是否变相涨价?
截至5月28日,已经公布阶梯电价方案或经听证会确定的方案中,仅青海省和云南省电价较现行电价水平下调,其他27省市首档电量电价均维持现行电价水平,第二、三档电量的价格按0.05元、0.3元的幅度上涨,西部地区的涨价幅度高于东部,进一步引发居民对于“变相涨价”的担忧,其中西部地区第一档电量处于相对低位的城市居民反映最强烈。
林伯强认为,在此时适度上调电价具备合理性,需要考虑的是以哪种方式上涨更合理而已。
周修杰对此持类似观点,他坦言阶梯电价实施过程中,部分电力消费较高的居民电费支出确实有所增加,从而导致整体电价上涨,但这并非阶梯电价追求的结果,政策初衷是为了优化定价模式,推动电价的合理化,并促进节能减排。
有居民建议从节能减排的角度,对首档电价的消费执行鼓励政策,适当降低首档电价,最终通过有升有降的方式,实现整体的电价平衡。
在周修杰看来,居民对首档电价继续下调的预期可能落空,“如果设置居民用电量低于首档电量时调低电价的奖励机制,则意味着首档电价在当前基础上进一步下调。这并非不可行,但是考虑到火电力行业的大规模亏损,继续下调电价难度较高。 ”
二问:首档电量是高还是低?
据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16个省市的听证会上代表提出提高首档基本用电量。以北京为例,5月举行的阶梯电价听证会上,强磊代表表示,北京设置的230度或240度的基准电量标准太低,考虑到政策确定后的长期执行期,需要给出一些提前量。
但这个观点却并没有得到一些专家的认同。朱成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首档电量没有必要再提高,“首档电量保证居民最基本生活的用电量,不能以自认为的用电标准去谈够用不够用”。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各地的首档基本用电量应当能够保证当地80%的居民用电需求,但在记者的采访中,大部分居民并不认为地方制定的阶梯电价中的首档电价,达到了80%的红线,这种诉求依然以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城市居民最为强烈。
林伯强分析说,首档基本用电量已经公布,不可以随意更改。各地在设置首档电量时应当按照覆盖80%的居民这一原则来制订方案,如果达不到这一标准,各省应适当上调首档电量,使之符合标准。
三问:按省市设定标准还是“一刀切”?
截至目前,各地公布的方案中,上海的首档基本电量最高,达260度,北京、江苏等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的首档用电量均在200度以上,而甘肃、安徽、陕西等西部省市首档基本用电量最低达到120度,中西部省市首档电量相差过半。“还不如‘一刀切’,对我们西部的城市居民更公平”,记者在采访陕西居民时,李女士算了这样一笔账:四口家庭月均用电300度,按陕西的阶梯电价首档120度标准计算,需要支付183元电费,按照北京的阶梯电价首档用电量240度的标准来计算,需要支付147元电费。两省市相差36元。
记者采访到的5位西部城市居民均表示希望国家对城市居民制订全国统一标准,兼顾东西部公平。
“东西部首档用电量不应该有如此大的差距,从全国来讲,这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张宝通认为,目前,西部的经济速度要快于东部,将来的用电量肯定增加,阶梯电价的首档用电量应该给西部居民用电空出一定的发展空间,“政策的制订是为了将来,而不是现在”。
而周修杰持相反观点,他认为,“全国一刀切会削弱阶梯电价的实际效果”。例如首档电量设为200度,对于乌鲁木齐的居民来说可能绰绰有余,但对于上海而言这个标准就偏低了。不同省份居民支出的电费相差较大是由各省份的经济水平和用电量决定的。
四问:一户一表改造谁出钱?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 《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规定: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电网企业与相关产权单位要加快推进对合表居民用户的“一户一表”改造,为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创造条件。北京市发改委在听证方案中也表示,“一户一表”改造过程中,电网企业不得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费。
记者随后拨打“95598”热线和相关电力服务部门的电话对“一户一表”的改造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到目前为止收费与否并无统一的说法。比如北京市居民申请“一户一表”需要自掏腰包,而天津市只需带产权证等有效证件申请符合条件即可免费办理。
距离实施阶梯电价还有3天,多个省市的“95598”热线服务人员告知记者,阶梯电价的实施范围,确定人群,一户一表的改造等具体情况,均未接到上级文件。
五问:按年计还是按月计?
北京的阶梯电价听证会上,25位代表均同意实施阶梯电价,倾向于按照年来计算,首档年用电量2880度以下,第二档年用电量2881至4800度,每度提价0.05元,第三档年用电量4800度以上,每度提价0.3元。
张宝通认为,按年算这是一种粗对粗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阶梯电价方案中人口数量、季节因素等对用电量多少的影响,相对简化,更容易执行,而按月计,将导致政策执行成本很高,容易造成资源浪费。
而生活在北京的朱成章虽然也赞成按月计很难通过现有的电表实现,但却认为从政策制定的初衷看,按年计并不合理。他举例说,如果一个人恰巧某月出差较多,节省了一部分电,如果按年计,这部分电量就直接推到下个月,相当于增加下个月的首档用电量,并不能达到国家出台阶梯电价鼓励节约的初衷。
六问:谁获益?
家住北京郊区的农民李先生表示,阶梯电价对农村用电影响很小,而对村里的五保户、城市的低保户等低收入群体有较大影响。虽然给予10度到15度的免费电不多,一年下来却也减少了很大的一部分生活成本。
对于领取免费电的五保户和低保户,朱成章和林伯强均认为地方政府或者国家应该确定统一标准,规范化管理,明确补贴的发放形式和时间,是即时减免,还是固定时间结算返还等。
周修杰将电网、发电企业也纳入到阶梯电价的受益方。他认为受部分居民电费支出增加的影响,电网企业的收入有望增加。再加上增加的电费收入部分会补贴给发电企业,因此发电企业也将从中受益。对于居民而言,短期来看,部分居民电费支出将会有所增长,但从长期来看,阶梯电价是对现有定价机制的优化,居民亦将从中受益。
七问:大势所趋下为何惹热议?
为抑制能源消耗、促进节约、维护公平,美国、日本、印度、韩国等国均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些国家还将阶梯电价执行范围扩大到工业、商业等用电户,但在中国推行阶梯电价,却引来居民的涨价之忧。一些居民质疑,在电力企业成本并不透明的前提下,不应强制推行带有“涨价”可能的阶梯电价。
朱成章认为相关部门对阶梯电价的宣传力度不够,居民不清楚阶梯电价的意义,才会不理解和不支持。他认为,电价上涨是为了减少交叉补贴,更公平合理地使用资源。
对于首档基本电量的争议,林伯强和朱成章均认为阶梯电价政策在制订方案、听证的过程中,没有将“基本用电量”向居民进行讲解,究竟哪种用电应该算基本用电的认识不足,才会形成居民对首档电量的“不够用”误解。
华北电力大学的张粒子教授曾对媒体表示,“居民现在关心的不是涨多少,而是涨不涨。 ”
八问:意义何在?
朱成章指出,中国能源消费在电力的消费上比较突出,“十一五”期间,每年增加装机容量都在一亿千瓦左右,但仍然不够用,阶梯电价对节能减排意义重大。
朱成章分析说,阶梯电价有助于理顺价格结构,减少交叉补贴。而电价改革可以解决电力市场目前存在的三个难题:一是解决电价价格水平偏低;二是解决我国电价结构不合理,工业用电价格高于居民用电价格;三是解决电价与其他能源价格比例的不合理。理顺价格机制对电力体制改革意义重大,只有理顺电价,才能推行电力体制改革。
四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均认为,阶梯电价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标准在设定的初期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在实施的过程中应学会“抓大放小”。比如很难控制的人口因素,这在短时间内难以解决也无法统计,所以实施阶梯电价要注重节约能源、劫富济贫的政策制定出发点,解决主要矛盾,然后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