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日前发布了7项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系列标准与《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与现行标准相比,新标准新增了污染物项目指标,并且提高了污染物项目的控制要求。作为行业准入的门槛,新标准的实施将会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间兼并重组的步伐。
新建企业要求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现有企业则要求在2015年1月1日达到新建企业的污染控制水平。
记者了解到,我国的钢铁和焦炭生产量连续多年世界第一,2011年我国粗钢产量为6.83亿吨,占世界总产量的44.75%;焦炭产量约4.28亿吨,占全球焦炭总量的62%左右。与此同时,钢铁和焦炭产能过剩矛盾突出,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大,是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重点行业。为防治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环保部批准了上述八项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记者注意到,与现行标准相比较,新标准更加强调以系统标准加强环境管理。钢铁工业系列排放标准覆盖了铁矿采选、烧结(球团)、焦化、炼铁、铁合金、炼钢和轧钢等排放环节的全过程环境控制,增强了标准的可操作性,形成了一个系统的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涵盖了对所有焦炉及生产过程排污环节的环境管理。
新标准还提高了污染物项目的控制要求。记者注意到,新标准均大幅收严了烟尘、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限值,新增了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针对环境敏感地区制定了更严格的水和大气污染物的特别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