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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2年石河子市东二路(北一路至南三路)A-90沥青材料采购 (项目名称)已由 农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石河子市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12年石河子市东二路(北一路至南三路)A-90沥青材料采购
2.2 建设地址:石河子市东二路
2.3 建筑规模: 700吨(克拉玛依的90号A级沥青)
2.4 结构类型: 层数:
2.5 工程投资额: 420 万元
2.6 供货期:按甲方要求分批次进场,应满足相应标段道路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要求
2.7 本项目采购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7.1本次材料采购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本次招标所采购A-90沥青材料的生产、包装、运输及装卸等所有内容,以满足建设道路的使用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生产制造A-90沥青及相应营业执照的生产企业资质,具有生产供货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能力,有生产许可证。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设备、材料采购评分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 8月 23 日至 2012 年 8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 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石河子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报名。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2 年 8 月 23 日至 2012 年 8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3:00 时,下午 16:0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和石河子政府信息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河子市建设局
地 址: 石河子市
邮 编: 832000
联 系 人: 徐文彬
电 话: 1367755887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市33#小区64幢
邮 编: 832000
联 系 人: 张 丽
电 话: 13319939631
传 真: 0993-6687867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2年 8 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