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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内蒙古:G7京新高速集宁至呼和浩特段SBS成品改性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2013-1-29 9:29:19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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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韩家营(晋蒙界)至呼和浩特公路工程,现就集宁至呼和浩特段路面工程用SBS成品改性沥青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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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宁至呼特 G7京新高速 集宁沥青采购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第八分公司

1、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韩家营(晋蒙界)至呼和浩特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1〕4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第八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第八分公司,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就集宁至呼和浩特段路面工程用SBS成品改性沥青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京新高速公路集宁至呼和浩特段(以下简称“本项目”)是北京至新疆高速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网编号G7)的一部分。京新高速起点为北京,终点为新疆的乌鲁木齐,经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甘肃、新疆6省区,全长约2760公里。该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继京藏高速公路(G6)后又一条内蒙古自治区进京通道。

京新高速公路集宁至呼和浩特段路线起点顺接京新高速公路韩家营至集宁段高速公路终点,桩号为K73+400。前25公里为山间盆地平原地貌,路线位置主要受集宁区城市规划范围与集张铁路线位的影响,基本在集张铁路南侧与其平行向西布线。在K74+420处与规划的集宁东绕城高速丁字相交,设置土城子枢纽互通。在K91+162.961处设置集宁南双喇叭互通,与达尔登快速路相连。在K96+916处跨越京包铁路后,与二广高速公路十字交叉,设置平地泉枢纽互通,中心桩号为K97+751.381,因受京包铁路、二广高速公路净空的影响以及地形的限制,在该段落设置一处特大桥。后线位进入丘陵山地地貌,路线线形主要受地形地质条件、沿线村镇、与公路铁路交叉位置的制约。在城路村西侧垭口穿过后沿尔庆沟北岸布线,行进至元山子后折向西南,穿过大洼村西侧娅口后折向西行,在梅力盖图北侧约500米空挡处穿过,连续跨越梅岱线、G6京藏高速与G110国道后,在K122+350.061处设置十八台双喇叭互通,与G110国道相连。在十八台镇西侧跨越京包铁路后路线随地势逐渐抬升,进入卓资山东北熔岩台地,沿熔岩台地边缘布线,线位受到规划风电场的制约。后于七苏木沟南侧沿沟而下,在十一苏木南侧跨沟,K135+325处设置25孔30米十一苏木大桥,利用分离式断面下穿拟建的呼张快速铁路,后路线沿温都花沟向西北行进,至温都花后顺坡而上在白银河东岸山坡上布线。之后路线经芦家毫子、泉子沟,设置科左路分离式立交上跨科左路,进入察哈尔右翼中旗境内,在三岔设三岔互通与科左路相接,沿转经召、前阳坡、后阳坡、黄土圪旦、卯独兔南侧前行,设金盆隧道到达金盆村,设大桥跨过河道和X553,再沿偏关卜子、东营子北侧前行,在察汗哈达设置金盆互通与X553相接,路线经渠家村、西梁转向西南,设置坝底隧道后再次进入卓资县,经小耗赖、新德义村,在新德义村西侧附近设置永泰公互通与呼和浩特至白音查干高速公路相接,之后路线转向西南,沿左家营、东罗家营、北大同营北侧布线,在一间房村东设旗下营互通与S105相接,后经旗下营镇,在厂哈少村北设置900米旗下营隧道,经那只亥南侧进入呼和浩特市,在S105北侧布线,依次过后窑、东干丈、西干丈、界台、大窑村和保和少乡北侧,终点与呼和浩特至包头高速公路保合少枢纽互通(部分已建成)相接。路线总里程长度141.111公里。

本项目主线为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km/h;双向6车道;设计荷载:公路-I级。整体式路基:路基宽33.5米,其中中央分隔带宽2.0米、行车道6×3.75米、硬路肩2×3.00米、路缘带2×0.75米、土路肩2×0.75米。分离式路基:路线位于隧道洞口处设置分离式路基,两侧均为新建路基,一侧路基宽16.75米,行车道3×3.75米、左侧硬路肩1.0米、右侧硬路肩3.0米、左侧土路肩0.75米、右侧土路肩0.75米。

2.2 合同包划分

京新高速公路集宁至呼和浩特段SBS成品改性沥青采购招标共划分为2个合同包,各合同包划分情况如下:

合同包号  改性沥青  采购数量(吨)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土建标段沥青拌和场桩号 
性能等级 
LQ-1  Ⅰ-C  26000 沥青汽车罐车  K98+000、K106+000 
K116+000、K132+000 
K142+000 
LQ-2  Ⅰ-C  24500 K148+000、K163+000 
K177+000、K187+000 
注: 
① 性能指标执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及本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 
② 采购数量为设计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 
③ 计划供货期: 基质沥青预储存期自2013年3月至5月31日全部预储完成,SBS成品改性沥青供应期自2013年5月至路面工程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沥青制造商、国内或国外沥青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改性沥青生产商,并具备下列条件:

(1)沥青制造商(指沥青炼厂):

① 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② 道路石油沥青年生产能力不小于80万吨(国内沥青制造商需提供市级及以上发改部门或经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国外沥青制造商需出具合法的相关部门证明,并注明出具部门的联系方式);

③ 近3年(2010-2012年)为国内高等级公路累计供应SBS改性沥青不少于20万吨,并具有资金周转和SBS改性沥青供应相关服务能力;

④ 具有SBS改性沥青相应生产能力,有固定的SBS改性沥青生产基地,要求基质沥青储罐在10000吨以上,改性沥青日产量600吨以上,成品改性沥青储罐在1000吨以上,改性沥青生产装置建成并投产时间在2年以上。

(2)国产沥青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

① 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② 国内“昆仑牌”道路石油沥青接受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或该公司授权的一个代理商投标;“东海牌”道路石油沥青接受中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或该公司授权的一个代理商投标;“中海油36-1牌”道路石油沥青接受中海油气开发利用公司或该公司授权的一个代理商投标;其他品牌道路石油沥青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一个代理商投标;

③ 代理商持有沥青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该授权的沥青制造商必须符合上述(1)中①、②、③、④款的条件。授权书中必须明确改性沥青的生产地、加工改性沥青用的基质沥青品牌和生产地,同时沥青制造商要明确承诺对基质沥青使用的真实性负责,承担连带责任。

(3)进口沥青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

① 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② 只接受进口品牌沥青中国销售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地区范围内授权的一个代理商投标;

③ 在国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储备库区(2万吨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 具有进出口资质,并有进口沥青生产商的年度授权或项目唯一授权;

⑤ 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有以下的佐证资料:沥青出口国的原产地证明、产品合格证、商检单(质检报告和量检报告)等;进口国的原始报关单、海运提单等;

⑥ 进口沥青代理商持有沥青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该授权的沥青制造商必须符合上述(1)中①、②、③、④款的条件。授权书中必须明确改性沥青的生产地,加工改性沥青用的基质沥青品牌和生产地,同时沥青制造商要明确承诺对基质沥青使用的真实性负责,承担连带责任。

(4)改性沥青生产商:

① 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② 改性沥青生产商直接参加本项目改性沥青投标的,改性沥青生产商必须持有基质沥青制造商授权委托书。改性沥青生产商必须符合上述(1)中③、④款的条件;基质沥青制造商必须符合上述(1)中①、②款的条件。授权书中必须明确改性沥青的生产地、加工改性沥青用的基质沥青品牌和生产地,同时沥青制造商要明确承诺对基质沥青使用的真实性负责,承担连带责任。

(5)其它要求:

① 同一品牌沥青制造商只能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包括改性沥青用的基质沥青授权),以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确定,先到优先,后到的不予报名。同一品牌沥青只能中标一个合同包;

② 为确保授权代理商或改性沥青生产商中标后所供的改性沥青用基质沥青确系授权沥青制造商的产品,沥青制造商在授权书中要明确承诺对授权代理商或改性沥青生产商在供应过程中的改性沥青用基质沥青真实性、产品质量等承担相关的连带法律责任;

③ 为确保授权代理商或改性沥青生产商中标后所供的改性沥青确系授权沥青制造商的产品,沥青制造商需要对授权书中明确的改性沥青生产地出具验收确认文件,说明该改性沥青生产加工厂为该沥青制造商自有或授权许可的生产合作单位(该改性沥青加工厂必须满足上述(1)中④款的条件),并明确承诺承担相关的连带法律责任;

④ 为保证成品改性沥青的运输供应,要求投标人中标后运输能力不少于25台35吨及以上的运输罐车,并将成品改性沥青直接供应至土建施工单位沥青拌和场储罐。

3.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招标人将针对投标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予以核查,如发现投标人出具的资料中有虚假资料,招标人将上报交通主管部门,并建议将该单位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黑名单,并以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核查结果作为评标依据。

3.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的2个合同包进行投标,且允许中1个合同包。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个合同包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29日至2013年2月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内蒙古公路工程局主楼5楼)持以下合格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沥青制造商、生产商要求)、沥青制造商授权代理商证书原件(代理商及生产商提供,仅针对本次投标开具,并声明被授权人名称、授权沥青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需说明基质沥青原产地及改性沥青生产加工地)、沥青炼厂名称、制造商(指沥青炼厂)年产量、制造商(指沥青炼厂)注册资金、国产沥青制造商销售公司名称(如有)或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名称、授权书查询电话、网址(如有)等信息、同时沥青制造商要明确承诺对沥青使用的真实性负责,承担连带责任)、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原件(进口沥青代理商要求)、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人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或复印)件一套。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若有)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 经投标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投标承诺函》原件一份。《投标承诺函》对投标人资格及获取招标文件凭证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接受招标人对其承诺真实性查询和对虚假承诺的处理。《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承诺函》内容不完整,视为不合格资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③ 提供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由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原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批准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检测报告的原件(检测内容包括基质沥青及SBS改性沥青),检验样品应与拟投标改性用基质沥青及改性沥青同品牌、同标号,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或复印)件一套。

4.2 招标文件每合同包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2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锦江国际大酒店26楼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南路119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每合同包需提交人民币300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2013年2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有效竞价法”,即通过竞价后以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选择中标候选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nmgsgl.com)上发布。

8.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行业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纪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组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号

电 话:0471-6968972

邮 编:010020

招标人监督机构: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电 话:0471-2305627

邮 编:010051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第八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2305783

传 真:0471-2305783

联 系 人:姜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09189

传 真:0471-6527294

联 系 人:徐先生

网 站:www.nm-highway.com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关键字:集宁至呼特 G7京新高速 集宁沥青采购)

(责任编辑: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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