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2013年公路工程养护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招标核字[2012]149号、衡发改招标核字[2012]1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沥青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省道040武邑G106交叉口至衡水市区118立交桥段养护改造工程,路线全长13.59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
2、衡德公路起点衡水北口至周通段养护改造工程,路线全长8.3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
2.2招标范围:为沥青材料的供货,分一个合同段,详见下表:
合同段 产品名称 数量(吨) 交货地点
LQ 70#A级重交通沥青 6800 施工各合同段沥青混凝土拌和站所处地点
2.4计划供货日期:2013年3月—2013年12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具有相应货物生产能力、有足够的中转存储能力和足够的散装运输能力的重交沥青制造商(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1亿元以上,年检合格)或其授权代理商(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1200万元以上、年检合格),但不允许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报名投标。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允许同时报名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沥青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交通运输部部颁标准,检测报告必须为省级以上(含省级)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合格检测报告,检测时间必须为2012年1月1日之后;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表要求的业绩和中转存储能力,且信誉、财务能力良好。
业绩要求 中转存储财务能力要求近五年内(200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顺利完成单项供货在5000吨以上的公路沥青供应业绩,累计不少于20000吨 在衡水市范围内,具有10000吨以上的储罐,有足够的中转存储能力、有足够的散装运输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8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在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座2304室)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检测报告原件、公路沥青供货业绩证明原件、储运证明材料,代理商还应提供制造商同意供货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制造商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以及以上所有证件、证明的彩色扫描件(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参考资料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 年3月25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00分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衡水市洞天宾馆(衡水市胜利中路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衡水市胜利东路319号 地 址: 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座23A层
邮 编: 053000 邮 编: 050011
电 话: 0318-2698569 电 话: 0311-85263865
传 真: 0318-2693867 传 真: 0311-85263861
联系人: 苏金才 联 系 人: 尹世民
2012年3月4日
(关键字:沥青采购 养护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