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的委托,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沥青拌合站。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沥青拌合站
项目编号:呼公交易2013-政采-公开-0021
批准文件编号:呼财购准字[2013]29号
(二)采购内容、分包情况及预算
整包沥青拌合站,预算为350万元;
详细数量及配置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符合本项目生产制造资质的企业。
三、资格预审时间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013年6 月9日至2013年6月28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时,14:00―17:00时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投标报名处(地址:新城区丁香路2号)。
投标人自行从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中心网(www.ggzyjy.com.cn)政府采购页面获取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时,需提交以下文件:
1.投标企业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委托代表投标时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出具ISO9000质量、ISO14000环境、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对体系每年的审核报告原件,并提供以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和交纳帐户
投标人通过预审后,须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账户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元)。
(1)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账 号:59060154900000277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玉泉支行营业部
账 号:154022543601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户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账 号:471900299910886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路支行
账 号:12154000000198798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各缴纳保证金单位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各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应按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要求,在预审时间截止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入任意一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须及时凭银行存款进账回单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缴、退费窗口换取收据,网上登记后视为缴费成功,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3年7月5日10:00时
(二)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3号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常迎春
联系电话:(0471)4669362 (0471)4669392(传真)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邮政编码:010010
采 购 人: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联 系 人:高昆
电 话:13304710010
(关键字:呼和浩特市市政 市政工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