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G75兰海高速重庆渝黔高速公路K1015.11~K1105.86段路面大修工程项目已由重庆中信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重庆中信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重庆中信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及SBS改性沥青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涉及路面大修工程使用的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及SBS改性沥青采购。主要工艺是将原路面病害进行挖补后,主要采取ATB-25、AC-20C进行基层和面层的修补,然后整幅(含匝道)加铺4㎝SMA-13面层等工作。招标数量如下表:
合同包 | 规格 | 数量(吨) | 包装 | 预计供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LQ | 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 | 4200 | 散装 | 2014年2月至2015年6月 | 渝黔路古剑山收费站外约3KM大修拌和站 | |
SBS改性沥青 | 6800 |
备注 1、表中沥青数量为预计数,实际以结算数量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仅采购进口沥青。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企业信誉好,并符合下列条件的道路石油沥青生产厂家或供应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
2.1. 资格要求:
1)沥青供应代理商具有沥青生产厂家的项目授权书;
2)投标人具有外经贸部门批准的外贸经营权;
3)同一品牌的沥青,招标人只接受一个代理商提出的申请;同一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沥青提出申请;
2.2财务能力:
1)沥青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银行信贷不得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
2.3业绩要求:
1) 沥青生产厂家近三年内(2010年6月1日~2013年6月1日)所生产70号A级道路沥青在中国境内累计销售业绩在5万吨及以上;
2)沥青代理商近三年内(2010年6月1日~2013年6月1日)代理70号A级道路沥青沥青在中国境内累计销售业绩在5万吨及以上,且近三年内(2010年6月1日~2013年6月1日)供中国境内高速公路改性沥青数量达2万吨及以上。
2.4沥青存储要求
投标人应在离交货地点(渝黔高速公路古剑山收费站外3KM范围内)120公里内设置储存量不低于4000吨的储存设备与改性设备的场地,要求在沥青拌合场内设置不低于300吨的现场存储设备。
2.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因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合同纠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过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未因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未因行贿受贿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列入检察院行贿受贿名单。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本项目招标投标人不需报名,接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直接递交。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3年12月23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直接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书、图纸、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本项目招标的有关信息。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已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
3.2 招标文件编制费每套1000元,一律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采用现金支付,不予退还。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1月17日 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网查询或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原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中信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一品街道一品南路3号
邮 编: 401349
联系人:赵战伟 杨嘉
电 话:023-66423821 66423922
传 真:023-66480766
(关键字:G75兰海高速 重庆渝黔高速公路 沥青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