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河南省漯周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就2014年宁洛高速漯周界段路面养护专项工程橡胶沥青加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橡胶沥青生产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宁洛高速公路漯周界段全长123公里,采用平原微丘区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6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
2.2 本次项目招标范围:
2.2.1加工方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基质沥青加工生产橡胶沥青成品,橡胶粉由加工方根据招标人要求采购。
2.2.2本项目完成加工橡胶沥青约3000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相应橡胶沥青加工设备、人员、经验和能力、且近3年内(2011年-2013年)曾顺利完成至少一项高速公路橡胶沥青加工业绩,且累计加工或供应橡胶 沥青总量不低于6000吨的加工商(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年检合格) 均可以参与投标。需提供近期的橡胶沥青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的CMA印章质检报告,并提供橡胶粉的采购合同、质检报告和采用的外掺剂品牌和质检资料,以及现有加工设备的规格和型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参与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4月14日至 2014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和下午14时30分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相关业绩证明(合同协议书)、检测报告原件等以上所有证件以及加盖公章 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一套。招标人委托相关人员对投标人进行投标资格初审,初审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 人可参与项目投标并按照招标人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彩色复印件由招标人存档备查,原件审核后退还投标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月30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4年4月30日14时30分至15时30 分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地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
7.2 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1日)前,采用电汇形式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担保形式。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联系人:徐 莉
电话:13051367681
邮 箱:zbtb588@126.com
邮 编:100071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5号
(关键字:沥青采购 漯周界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