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2014年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沥青采购,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 (冀交公路【2013】176、417、427、429、551、555、565号) 批准建设,招标方案核准文号为SJZ-1308011,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计划资金。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石家庄市2014年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省道正南公路岔头至张家台段养护改造工程、无繁线过村路段大修工程、省道赵赞连接线元氏县城至终点段大中修工程、207国道陈庄至苏家庄段大修工程、国道207线苏家庄至柏坡高速收费站出口段中修工程、国道307西市政界至三环中修工程、张石高速灵寿连接线中修工程、省道正定西互通连接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所用沥青。本次沥青采购招标仅1个标段,沥青型号为70号A级,沥青供货量详见招标文件,供货地点为施工现场。供货期为2014年5月15日至2014年11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货物生产能力的沥青制造商(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 5000 万元及以上,年检合格)或具有相应货物生产能力的沥青制造商(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 5000 万元及以上,年检合格)委托的代理商(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年检合格)均可以投标,但不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近五年内(200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个沥青供应量不少于5000吨的普通干线养护工程沥青供货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每个代理商只可代理一个厂家进行投标,不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
3.4 沥青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近期( 2012 年 4 月 1 日至今)出具的能够证明其产品合格的有效检测报告 。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时按照先后顺序只接受第 1 名投标人报名。
3.7 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石家庄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石检联[2007]4号),经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于2014年4月18日至2014年4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 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检测报告原件,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 生产厂商同意供货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等以及 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单位章) , 到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35号双维商务10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建筑市场(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和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石家庄市公路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655号
邮 编: 050000
电 话: 0311 -80925827
联 系 人: 张继彬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双维商务10楼
邮 编: 050000
电 话: 0311-85290611 13363851516
传 真: 0311-85290611
联 系 人:杨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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