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SZZX-202304ZC-024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200-2023-00476
三、项目名称
城区沥青路面维护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同展沥青砼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汀泗桥镇工业小区
中标(成交)金额:98.8(%)
工程类 |
名称:城区沥青路面维护 施工范围:城区沥青路面维护(城区路面破损修复、小坑槽修复、沥青路面灌缝等)。 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项目经理:肖英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212224542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佑洪,曾卫华,张敏,石刚,王秋晨(业)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05-15
2、评审地点: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答疑一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以人民币肆万叁仟伍佰元(¥:43,500元)计取收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4.3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中标通知书领取地址: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19楼1903室。
3、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2041973733@qq.com。
4、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泉大道尚城国际南侧约50米
联系方式:18507249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19楼
联系方式:18507249996、19986601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陈工
电 话:18507249996、19986601997
(关键字:沥青 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