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商务网
正在更新
行业看点
您现在的位置: > 中华商务网> 化工产业> 化肥> 推荐资讯

排污许可倒逼氮肥工业绿色转型

2017-10-13 13:41:15来源:农资导报作者:
  • 导读:
  • 近日,环保部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化肥工业-氮肥》(HJ864.1-2017)(下称技术规范)。
  • 关键字:
  • 排污许可 氮肥 转型

近日,环保部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化肥工业-氮肥》(HJ864.1-2017)(下称技术规范),自2017年9月29日起实施,氮肥企业将走上精细化的“一证式”管理道路,有望为氮肥工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转型提供动力。

据技术规范编制组工作人员介绍,氮肥行业环境管理存在三个短板:第一,氮肥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尚未发布,目前执行的标准大多都超过了20年,管控因子缺失,排放浓度限值过于宽松。第二,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尿素造粒塔氨排放量大,绝大多数企业未采取管控措施。第三,无组织管理控制缺失,以煤为原料的常压固定床技术,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目前无相应的管控措施。

技术规范编制组工作人员指出,技术规范基于行业实际和管理的需要,设计出方法弥补了这三项短板。以重点管控的固定床工艺为例,首先技术规范对氨实施总量控制。技术规范强化了氨污染控制措施,加强了排放源和厂界的监测;要求企业应对氨有组织排放申请年许可排放量限值,这是首次对氮肥企业的氨排放进行总量控制。其次,设置“其他排放情形”的实际排放量计算方式和自行监测、台账管理要求。再次,对许可排放量上了双重“金箍”。技术规范要求对氮肥行业排污单位主要排放口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氨的年排放量进行许可,并要求许可排放量要按照基于许可排放浓度(速率)和单位产品排放绩效两种方法计算,从严确定。

技术规范立足行业特点,满足协同管理要求,具备了以下要点:第一,凡排放标准规定的污染物均在技术规范中做出了要求。第二,许可排放量的确定是以排放标准、绩效核算、已分配的总量指标、环评审批文件为依据取最严的方法,综合考虑企业获得的合法有效的文件。第三,对于约束性指标规定的污染物和对环境质量改善影响突出的污染物,既规定了浓度要求,也规定了排污量的要求。第四,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地区从其规定。

(关键字:排污许可 氮肥 转型)

(责任编辑:00853)
推荐资讯
每日聚焦
最新供应
最新求购
【免责声明】
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化工产业频道: 化工 | 化肥 | 磷化工 | 煤化工 | 塑胶
中商数据-研究报告-供求商机-中商会议-中商VIP服务-中文国际-English | 钢铁产业-化工产业-有色产业-能源产业-冶金原料-农林建材-装备制造
战略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媒体报道 | 客户服务 | 诚聘英才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1 Chinaccm.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中华商务网版权所有 请勿转载
本站所载信息及数据仅供参考 据此操作 风险自负 京ICP证030535号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东区B区8-1 邮编:100022
客服热线:4009008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