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 通知称,除必需外,山东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山东当地一家轮胎企业负责人告诉轮胎世界网,根据政府要求,他们的开工时间已调整为2月11日(正月十八)。
通知明确强调,对确因工作需要提前返岗复工的人员,各地、各相关部门和所在企业,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检验监测、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企业职工返岗复工,必须配合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山东省要求,各地要坚决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
企业复工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复工后要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出现疫情,强化安全生产。
此外,疫情防控期间,暂停举办规模性现场招聘活动、跨地区劳务协作活动和聚集性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支持企业和职工参加线上求职招聘、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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