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日,深圳市试点“营改增”,4个月之后,“营改增”对深圳企业有什么影响?税负是增加还是减少?昨日,深圳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2013年3月申报期,深圳市试点纳税人9.58万户,实现改征增值税收入24.13亿元,税负减少企业户数占试点纳税人比例达到98.1%,减少税收总数达到11.78亿元。
深圳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2013年3月20日,深圳市开业状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9.58万户,试点纳税人占该局总体纳税人户数比例17.7%。试点运行情况表明,营改增有效减轻了企业税负,增强了经济发展动力,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了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试点成效初步显现。首先,试点4个月,试点纳税人总体减负11.78亿元。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申报期,试点纳税人申报缴纳改征增值税24.13亿元,与按原营业税方法计算的营业税税额相比,减税幅度32.8%。其次,试点纳税人减税面稳步扩大,2013年3月申报期减负面达到98.1%。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试点纳税人税负减少企业户数占比分别为97.1%、97.6%和97.8%,企业减税面稳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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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千余企业税负增加
深圳采取财政按季预拨、资金按年清算的办法进行扶持
按照深圳市国税局提供的数据,“营改增”后,深圳试点企业有9.58万户,有98.1%的企业是税负减少的,记者了解到,按照“营改增”新的税率,确实有1000多户企业的税负增加。
相关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些企业主要是文化创意或交通运输等行业的。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每个企业都有各自的特殊性,有些企业当月进项少,在次月报税的时候,可以抵扣的额度就少,出现某个月份税负增加的情况,这些企业每个月的税负都是波动的。此外,一些文化创意企业,目前无法取得进项专用发票,不能够对进项形成抵扣,这会导致税负增加。4月1日,广东省国税局税收宣传月在线访谈中,有网友也提出类似的问题,广东省国税局表示将向国家税务总局进行反映,争取对发票开具等细节作出改进。
为了解决过渡时期部分企业税负增加的问题,去年,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发文《深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期财政扶持政策实施办法》,对于相关企业进行财政扶持。
扶持政策明确了财政扶持对象,即试点实施后按照新税制规定缴纳的增值税比按照老税制规定计算的营业税实际税负确有增加,且月增加额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我市试点企业。与其他已实施营改增试点地区不同的是,深圳扶持政策规定了该项政策的实施期限,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在审核操作层面,深圳扶持政策采取“企业据实申请”、“财政按季预拨”、“资金按年清算”的办法,即根据企业申请的审核情况,市级财政部门按季度统计可以享受扶持政策的试点企业月度税负增加额,在季度终了后30日内,暂按照70%比例预拨至试点企业。2012年11月、12月份的扶持资金与2013年第一季度的财政扶持资金一起申报、受理、审核、预拨,年度清算与2013年度财政扶持资金一并办理。“资金按年清算”是指市级财政部门根据对试点企业年内各月份税负变化、申报审核、按季预拨财政扶持资金等情况,在年度结束后的3个月内进行清算,实行多退少补。市财政、税务部门将对试点企业税负变化情况和扶持资金拨付情况认真核实,严格管理。
(关键字:营改增 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