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太原海关统计,今年1-2月,山西省进口煤及褐煤(以下简称煤)87.3万吨,比去年同期(下同)减少2.4%,价值4.1亿人民币,增长31%;进口平均价格为每吨 469.6元人民币,同比上涨 8.7%。同期,出口煤5.3万吨,价值0.4亿元人民币,出口平均价格为每吨745.4元人民币。
2月当月,山西省进口煤24万吨,增长35.7%,环比减少37.9%,价值1.1亿人民币,增长39.4%,环比减少62.1%;进口平均价格为每吨477.6元人民币,上涨2.6%。出口煤5.3万吨,下降77.6%,价值0.4亿人民币,增长5.1%,出口平均价格为每吨737.1元人民币,下跌42.8%。
山西进口煤炭没有进口至山西境内。1-2月,山西出口煤炭8.9万吨,主要发货地是山西朔州市。
(一)进、出口全部为一般贸易
1-2月,山西省煤炭进口全部为一般贸易方式;同期,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煤3.3万吨,下降84.2%,占全省煤出口总量的62%,价值0.2亿元人民币,下降89.6%;以保税仓库进出境方式出口煤2万吨,下降29.1%,占全省煤出口总量的38%,价值0.1亿元人民币,下降60%。
(二)进出口均以国有企业为主
1-2月,国有企业进口煤57.4万吨,下降24.8%,占全省煤进口总量的65.8%,价值2.5亿元人民币,下降27.4%;民营企业进口煤 29.9万吨,增加1.3倍,占全省煤进口总量的39.5%,价值1.6亿元人民币,增加1.4倍。同期,国有企业出口煤5.3万吨,下降77.6%,占全省煤出口总量的99.5%,价值0.4亿元人民币,下降85.9%;私营企业出口煤245.7吨,下降74.2%,占全省煤出口总量的0.5%,价值 45.1万元人民币,下降68.2%。
(三)主要自印度尼西亚进口,主要出口至韩国
1-2月,山西省自印度尼西亚进口煤57.4万吨,下降19.7%,占全省煤进口总量的65.8%,价值2.5亿元人民币,下降20.3%;自南非进口16.2万吨,占全省煤进口总量的18.5%,价值0.9亿元人民币;自澳大利亚进口11万吨,下降38.6%,占全省煤进口总量的17.4%,价值 0.6亿元人民币,下降41.7%。
同期,对韩国出口3.3万吨,下降86.2%,占全省煤出口总量的61.6%,价值0.2亿元人民币,下降91.1%;对日本出口2万吨,增长203倍,占全省煤出口总量的38.3%,价值0.1亿元人民币,增长147倍。
(四)进口以其他烟煤为主,出口以无烟煤为主
1-2月,山西省进口其他烟煤53.4万吨、增长56.2%,占全省煤进口总量的61.2%,价值2.7亿元人民币,增长51.4%;进口其他煤 25.9万吨、下降30.4%,占全省煤进口总量的29.7%,价值1.1亿元人民币,下降39%;进口褐煤5.2万吨、下降70.9 %,占全省煤进口总量的6%,价值0.2亿元人民币,下降73.1%。
同期,山西省出口无烟煤5.3万吨,占全省煤出口总量的99.5%,价值0.4亿元人民币,下降73.9%。
(五)按收发货地口经统计,出口以朔州和阳泉为主
1-2月,朔州出口煤炭3.7万吨,占全省煤出口总量的41.8%,价值0.2亿元人民币;阳泉出口煤炭3.3万吨,占全省煤出口总量的36.6%,下降76.9%,价值0.2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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