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彦煤矿纪委为发挥谈话教育、监督作用,提高执纪问责效率,把审理谈话细分成3种精准“温度”,针对具体的事,就事论事,直奔主题,严肃指出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差异化谈话有效促进教育和惩处有机结合,达到了良好的执法效果。
“0℃”谈话:有力度
“上月我因整理内业资料,下井指标不够,我想让领导给予免除考核,这样还要追究我的责任吗?”
“每个岗位上工作都很繁忙,但是你身为负责安全的管理人员,更应该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不能自己想免除考核就免除考核,你让其他单位下井人员怎么看,我们不能开这种后门。”
这是该矿纪检人员与被谈话人的一个缩影。
为了体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的严肃性、威严性,谈话人员对还没有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的被谈话人员,帮助其分析违反了哪种纪律,让谈话人员“眼明心亮”,清楚自己“得了什么病”,通过详细的“看病、问诊”,使其明白自己“该吃什么药”,让违纪人员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诚服地接受处分。
“36℃”谈话:有温度
“我当时就是为了让维修工人有个地方住,把单位空闲办公室私自做主打开让工人居住。这事也怪我没及时请示领导,我确实是想着干好工作。”
“平时工作我都是勤勤恳恳,现在因为没履行好请示汇报制度被处分,以后还有什么脸面在矿上开展工作?”
在谈话中,矿纪检人员通过“换位思考”,认真听取被调查人的申辩理由,对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但是思想包袱较重的被调查人员,引导其放下思想负担,积极改正错误,特别是对那些在工作岗位上有一定贡献,在群众中威信较高、反响较好的党员干部,在谈话中对其工作、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功过分明,让被调查人员认识到党的温暖关怀,让谈话充满“温度”。
“100℃”谈话:有深度
“通过这次谈话,其实也是对我今后工作的一个提醒,作为党员,不能因为被处分就心怀怨恨,今后还是得好好干!”
在案件审理谈话环节,被调查人员往往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甚至个别被调查人员出现萎靡不振、破罐破摔的情况,对于这样的被调查人员,纪检人员在谈话中通过核实其违规违纪事实,坚持“查处不是目的、挽救才是根本”的原则,在谈话中深入被调查人员的内心,对被调查对象予以激励和正向引导,鼓励被调查人员重新审视自身,对不足之处进行改进,把“错为”变“有为”,激励被调查对象“知耻而后勇”,重燃干事担当、创新作为的工作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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