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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电力(600505)公告,公司于8月2日收到《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地方电网部分销售电价及上网电价的批复》,调整公司部分销售电价及上网电价。
销售电价中,非居民照明用电上调0.0669元/千瓦时;商业用电下调0.0091元/千瓦时;非普工业用电上调0.0813元/千瓦时,其中中小化肥用电上调为0.0777元/千瓦时;大工业用电上调0.054元/千瓦时,其中高耗能用电上调0.02元/千瓦时,同时调增基本电价10元;农业生产用电上调0.041元/千瓦时;趸售用电除居民生活用电外其余用电上调0.03元/千瓦时。
此外,还将上调并网县电力公司及部分水电企业上网电价约0.02元/千瓦时。这一调整从2012年8月抄见电量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