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12月8日一则公告影响,原本被寄予重组厚望的*ST中钨意外成了众口一词的新规下退市第一股。这则公告显示,经12月7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2年第34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的重组事项未获得通过。公司称,目前尚未收到相关文件。
众多媒体报道中认为,被否重组方案之后,将标志着公司成为新规下的第一只进入退市整理板的股票。不过,对于投资者而言,被否之后*ST中钨是否有应对措施则是关注重点,针对这些问题,记者多方联系*ST中钨欲咨询,但至截稿,始终未能得到对方回应。
有分析师在接受采访时称,一般情况下,公司退市意味着其在经营管理方面出现了重大问题,主营业务、发展战略方面产生重大错误,财务报表不堪入目,投资者尽早撤离才是明智之举。
*ST中钨的公告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改进和完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深交所将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对公司做出是否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
不过,如果深交所未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从程序来看,自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后的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1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期限为30个交易日。公司承诺退市整理期内不筹划、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退市整理期届满,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并在45个交易日内进入全国性的场外市场或者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上转让。公司股票进入场外交易市场12个月后,若符合重新上市条件,可以向深交所申请重新上市。
今年以来,关于退市的话题一直未曾停歇,中投顾问金融行业研究员霍肖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上市公司退市在健康、健全的股票市场中长期存在,这是净化股票市场环境、淘汰落后企业、保障股民利益的重要手段。一般企业选择自行退市或强制性退市“逃离”股票市场,企业通过回购全部流通股、私有化公司或者宣布破产、解散公司来实现退市。退市过程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有关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不过,部分为了‘私有化’而退市的企业就另当别论,其长期发展不会太受资本市场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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