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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难有显著增长 稀土政策落地或有上涨可能

2015-7-27 11:13:23来源: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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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导读:
  • 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1-5月,全国稀土金属矿采选业主营业务收入为36.8亿元,同比增长22.17%,实现利润2.2亿元,同比下降9.03%。
  • 关键字:
  • 有色金属 稀土金属 出口关税 资源税

根据最新发布的中经有色金属产业月度景气指数显示,2015年6月,中经有色金属产业景气指数为55.7,回升至“正常”区域,有色行业整体平稳运行,有持续企稳的迹象。从上半年我国稀土行业的运行情况看,与中经有色金属产业景气月度指数走势大体一致,呈现“稀土生产维持平稳,实现利润继续下滑,进出口结构有所优化,主要产品价格先扬后抑”等几个特征。

一、2015年上半年稀土行业运行情况

(一)稀土生产维持平稳

今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2015年(第一批)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其中,矿产品总量控制计划为52500吨,冶炼分离产品总量控制计划为50050吨,计划指标向大集团有序倾斜,集团外的原有计划企业指标继续核减。5月,国土资源部下达2015年度全国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105000吨(REO),其中离子型(以中重稀土为主)稀土矿指标17900吨,岩矿型(轻)稀土矿指标87100吨。对列入稀土集团并已完成整合重组的,指标在省(区)总量指标中单列,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单列数下达给稀土开采企业,未进入集团或整合重组未完成的,继续由省(区)分配。 今年上半年,稀土行业合规企业基本按照计划指标执行,生产维持相对平稳。

(二)实现利润继续下滑

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1-5月,全国稀土金属矿采选业主营业务收入为36.8亿元,同比增长22.17%,实现利润2.2亿元,同比下降9.03%;稀土金属冶炼业主营业务收入275.6亿元,同比小幅增长3.44%,实现利润16.2亿元,同比下降14.24%。与2014年同期相比,稀土矿山和冶炼均呈现了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利润下降的态势,主要是因为稀土产品价格大幅下跌、企业环保成本提高、销售量增加所致。

2015年1-5月,全国稀土金属矿采选业固定资产投资额为5.6亿元,同比下降28.25%;稀土金属冶炼业固定资产投资额为22.8亿元,同比下降17.71%。当前,我国稀土工业已经到了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时期,按照工信部年初“重点稀土省(区、市)和企业工作会议”要求,2015年底前6大集团要整合全国所有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实现以资产为纽带的实质性重组。这意味着我国稀土工业生产规模快速模扩张成将为历史,严控总量、优化存量、淘汰落后将成为主要发展路径。同时,随着前期环保改造项目的逐步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也随之下降。

(三)进出口结构有所优化

今年前5个月,我国稀土进出口贸易结构出现同比优化的积极迹象。据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1-5月,我国累计出口稀土冶炼分离产品1.06万吨,同比下降14.68%;累计进口0.46万吨,同比大幅增长356.97%。稀土永磁体累计出口9619吨,同比增长12.75%;累计进口958吨,与2014年同期基本相当。

2015年是我国稀土外贸管理政策调整的窗口期,自1月起,正式取消稀土出口配额管理制度;自5月1日起,取消稀土出口关税。通常情况下,上述两项管理措施的取消,均应被认为是有利于出口的具体举措,但由于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也在同期进行,并且相互衔接,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市场预期。因此,国内供给方出现惜售、囤货行为,出口受到抑制,进口反而出现较大增幅。

(四)上半年稀土价格先扬后抑

2015年上半年,主要稀土产品价格总体呈现先扬后抑的走势,但前期涨幅有限。具体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稀土资源税改革的影响,改革方案公布前,市场惜售情绪较为浓厚,方案落定后,确定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且按照“不增加企业税负”的原则合理确定税率,价格上涨失去支撑,重新进入下降通道;二是稀土下游需求相对平稳,没有出现显著增加;三是现阶段价格已经处于低位,持续下探的空间有限。

从代表性稀土产品看,上半年氧化钕、氧化镝、氧化铽均价分别为29.3万元/吨、166.6万元/吨、369.1万元/吨,同比分别下降6.5%、下降0.86%和上涨15.1%;氧化镧、氧化铈、氧化铕、氧化钇等富余稀土元素的价格同比均出现较大降幅,其中,氧化铕同比下降达59.5%。

二、行业运行环境分析

(一)稀土出口关税取消

2015年4月14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下发《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的通知》(税委会﹝2015﹞3号),自2015年5月1日起,取消钢铁颗粒粉末、稀土、钨、钼等产品的出口关税;对铝加工材等产品出口实施零税率。稀土、钨、钼案终裁后,我国依据裁决逐步整改稀土产品出口管理措施,先后取消稀土出口配额和出口关税。我们分析,取消出口关税有正反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境外需求方无需承担关税,能够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活跃度,有利于我国稀土产品的出口贸易;同时,由于走私利润空间大幅降低,违法违规行将会显著减少。但另一方面,我国稀土功能材料企业也将失去原有的原材料成本优势,全方位融入全球稀土市场,直接面对来自国外同类型企业的竞争,这对我国稀土功能材料企业和下游应用领域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因此,加快我国产业转型升级步伐,重构产业国际竞争力,是我国稀土产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二)稀土资源税改革

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通知》(财税﹝2015﹞52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并按照不增加企业税负的原则合理确定税率。最终确定的稀土矿产资源税为:轻稀土按地区执行不同的适用税率,其中,内蒙古为11.5%、四川为9.5%、山东为7.5%;中重稀土资源税适用税率为27%。同时,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收费,将稀土、钨、钼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相关价格调节基金,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相关收费基金;研究建立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

稀土、钨、钼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这是一种更加市场化的计征方式,有利于体现资源的稀缺属性,调节市场的供求关系。同时,改革后的资源税方案,具有公平税负作用,能够让不同的企业主体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下参与竞争、优胜劣汰。“不增加企业税负”的原则,也为稀土行业吃了定心丸,特别是在当前稀土价格下行、经营困难加剧的背景下,对于国内正规稀土企业而言,也是利好。同时,“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和“停止征收相关价格调节基金”两项改革举措,有利于缩小黑色产业链同合规企业之间的成本差距。

(三)下游消费方面

近几年来,随着稀土价格持续回落,稀土产品的下游消费也逐渐恢复,特别是在抛光粉行业表现明显。今年下半年,稀土在在钢铁、有色合金铸造等传统领域的应用仍将维持相对稳定;在磁性材料、储氢材料、催化材料以及抛光材料等新兴领域的应用总体上将呈小幅上升态势,特别是风力发电、新能源汽车对稀土需求的拉动将较为明显。

三、后市研判

随着国家出口管理政策以及资源税调整政策相继落地,稀土市场将逐步回归基本面,呈现更为平稳的运行态势。2015年下半年,稀土供给将维持充足,稀土需求亦不会出现显著增长。结合“中经有色金属产业先行指数”有关情况,初步预计稀土价格将在今年6月份的价格水平上下波动。如后续有收储政策落地,则可以起到提振企业信心的作用,稀土价格有望出现阶段性上涨。尽管价格水平不会明显提升、生产企业效益不会有明显改观,但从产业发展的长远角度看,价格平稳对整个产业的发展更为有利。与此同时,境外稀土项目的开发前景则将较为暗淡。

 

(关键字:有色金属 稀土金属 出口关税 资源税)

(责任编辑:0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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