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BNamericas网站报道,当地时间周三,巴西负责矿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国会委员会批准了两项改革措施,包括矿业权利金和1967年以来就实行的一系列矿业制度。
采矿权利金,即所谓的矿产勘查补偿费(CFEM,,Compensation Finance For Exploring Minerals)征收基数将调整为为销售总额。
根据价格变化,巴西最重要的出口商品——铁矿石的权利金税率将在2-4%之间浮动。黄金的权利金税率从1%上调为2%,铌和金刚石从2%上调为3%。
目前矿法规定,矿业公司需按照净销售额的0.2-3.0%缴纳权利金,另外还要缴纳公司所得税以及联邦、州和地方税。过去一年,巴西权利金收入为17亿雷亚尔(5.4亿美元)。2016年权利金收入为18亿雷亚尔,相当于巴西铁矿石企业净销售额的2%。
国会委员会批准的另外一项措施是成立国家矿业局(ANM,National Mining Agency),撤销原线的矿业生产管理局(DNPM)。为保障该机构运行,将开征矿业活动年检税(mineral activity inspection tax,简称矿检税),根据矿业公司规模和项目阶段,矿业公司将向政府缴纳600雷亚尔(186美元)~280万雷亚尔的矿检税。
下一步,上述法案将提交国会众议院全体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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