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嘉兴口岸共进口甲醇24批次,重量23.4万吨,金额5054.2万美元,批次、重量和金额同比分别增长11倍、6.1倍和5.3倍,甲醇成为嘉兴港第一大进口法定鉴定货物(按照重量),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临港产业快速发展。如浙江兴兴新能源有限公司180万吨甲醇制烯烃项目需大量原料。二是反倾销措施终止。2015年12月24日,商务部终止对进口甲醇实施反倾销措施,进口甲醇竞争力有所提升。三是涉外单位服务周到。嘉兴检验检疫局履行全年无休、24小时预约工作机制,缩短检验鉴定周期,提高通关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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