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2005年度 2004年国家建立化肥商业淡储制度。2004/2005年度化肥淡储总量为800万吨,分两次招标,第一次605万吨,第二次195万吨。对尿素比例未做规定,只说以尿素、磷铵等高浓度肥为主。
2005/2006年度 国家淡储总量仍为800万吨。各省也陆续实施省级化肥储备制度,储备规模超过300万吨。要求中标企业尿素淡储量占总储量的70%以上。
2006/2007年度 2006年10月份,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组织的2006/2007年度化肥淡储工作正式启动。淡储总量仍为800万吨,淡储期限从2006年10月到 2007年3月。淡储仍以尿素为主,占70%以上,个别地区承储企业可以根据当地用肥需求,并在报淡储委托单位备案批准后,适当调低尿素所占比例,但不得低于淡储化肥总量的50%。
2007/2008年度 2007/2008年度初次招标时,化肥淡储总规模仍保持800万吨,淡储期限半年,总计27个淡储区域。要求中标企业尿素淡储量占比60%以上。 2008年1月,国家对2007/2008年度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新增200万吨,这次新增的量在化肥品种上有所要求,要求磷酸二铵、磷复肥等品种应占一半以上。
2008/2009年度 第一次淡储招标规模为1100万吨,比上年度增加了300万吨。其中,1000万吨淡储指标将优先给予近两年淡储工作搞得较好的40余家化肥流通与生产企业,另100万吨将通过企业申请、专家评审的招标方式确定承储企业。后来又增加磷肥专项淡储100万吨,总额达到1200万吨,磷肥专项招标另行进行。在 2009年1月份时,增加400万吨达到1600万吨。要求尿素占比50%以上。
2009/2010年度 共有70多家企业参与化肥商业淡储,加上磷肥专项淡储100万吨,本年度淡储总量为1600万吨,与上年持平。另有几家企业参与了钾肥淡储。要求尿素占比50%以上。
2010/2011年度 化肥淡储总量1600万吨,除70万吨磷肥专项单独招标外,其余的1530万吨淡储量,共有72家企业中标。其中,生产企业32家,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联合中标12家。本次淡储补贴时间增加1个月,延长至7个月,中央财政增加补贴金1.5亿元。要求尿素占比40%以上。
2011/2012年度 化肥淡储量仍维持1600万吨,其中505万吨需重新进行招标,其余自然延期。化肥淡储补贴时间恢复至6个月。鼓励流通企业和生产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担淡储任务。9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11/2012年化肥淡储资格招标有关问题解释》,这是首次对化肥淡储招标问题进行专门解释。要求尿素占比 40%以上。
2012/2013年度 化肥淡储量仍维持1600万吨。2012年9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财政部经建司在京与国家淡储化肥承储企业签署了2012/2013年度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协议。流通企业占41.5%,生产企业占14.6%,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的联合体占43.9%。要求尿素占比40%以上。
2013/2014年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财政部经建司于9月6日启动2013/2014年度化肥淡季商业储备企业资格招标工作。本次公开招标数量为1295万吨,分别为 2013/2014年度1225万吨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和2014年度70万吨磷肥专项储备。淡储总量增至1800万吨,创历史新高。要求尿素占比70%以上,个别区域可稍低,但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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