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国商务部对中国新充气工程机械轮胎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继续认定包括贵州轮胎在内的中国轮胎企业存在倾销现象。
从省商务厅贸易救济调查和进出口管制处了解到,美国商务部作出的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认定,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轮胎进出口有限公司、威海中威橡胶有限公司四家企业倾销幅度为11.34%,其他轮胎企业倾销幅度为105.31%。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其稍后作出的终裁中认定中国轮胎对美国同类产品“有损害”,则将根据上述倾销幅度对中国轮胎进口征收相应反倾销税。
自美国2009年第一次对中国轮胎征收反倾销税以来,包括贵州轮胎在内的国内轮胎企业已连续多年被征收反倾销税。目前,美国商务部还在对我国出口乘用车及轻卡轮胎是否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进行调查。
据悉,贵州轮胎是贵州省最重要的外贸企业之一,美国市场是贵州轮胎最大的海外市场,占比在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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