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为有序有效治理河北省塑料污染,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管理的长效机制,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河北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塑料制品禁限名录。
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率先在省会石家庄、张家口市崇礼区等部分地区和重点领域禁止和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批塑料制品。
到2022年底,禁限范围有序扩大,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有效推广,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显著提高。
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和绿色替代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培育和推广一批具地方特色的塑料污染防治典型模式,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进一步减少,塑料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禁限名录
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全省范围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包括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
(关键字:塑料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