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省政府发布《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重点,以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创新投资运营机制,加强政策扶持,强化监管执法,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建立第三方治理新机制。《意见》明确给出未来五年目标,到2020年全省重点领域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取得显着进展,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社会资本进入污染治理市场的活力进一步激发,规范有序的第三方治理市场机制进一步完善,培养一批创新能力强、运营管理水平高、具有强劲市场竞争力的环境服务公司。
在改革创新机制方面,四川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合资合作、混合所有制、资产收购等方式,参与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对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城镇污染场地治理和区域性环境整治等,也鼓励采用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类项目试点。《意见》特别强调要规范合作关系,排污企业承担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环境服务公司承担污染治理责任,双方应依法签订第三方治理服务合同,鼓励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管理治污资金,保障排污企业权益和环境服务公司合理收益。同时也要强化监管,依法公开第三方治理项目环境监管信息,依托"互联网+"实现企业污染在线监测和能源管理中心的互联互通,提高监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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