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财政部发布《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从2016年2月1日起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做好经费保障工作,通过增加中央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加大预算保障力度等措施,确保地方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据了解,育林基金征收历史已有数十年历史,长期以来,为了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在财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国家提出了以林养林的政策,对恢复我国森林植被,改善生态环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现行的《森林法》规定:育林基金的征收必须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管理,按照最高不超过林木产品销售收入10%计征。现在该项收费政策取消后,对于拥有林地资源的造纸企业来说,无疑将大大降低原材料成本费用!仅此一项,每年可为林地规模较大的造纸企业节省资金超千万元。
资料显示,2015年,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达5.81万亿元,庞大的林业经济让育林基金成为各地政府部门重要的财政收入。然而,由于育林基金征收不统一,各地征收标准有所差异,出现越来越多乱征乱收的现象,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这项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林农和林企的积极性。 清远桉树种植大户潘荣清表示,育林基金取消征收,对林业发展十分有利,将极大提高林业从业者的积极性。潘荣清种植1000多亩的桉树,按他估算,如果育林基金没有取消,1000亩大约要交60万元的育林基金费用,平均600元每亩,算上返还政策,也要交30万元。这样一来,的确为他节省大量成本开支。潘荣清认为,除了育林基金,木材的砍伐指标也是目前一个突出的问题。砍伐指标是在需要砍伐时才能申请,且是一年期限,第二年又要重新申请。“这将大量耗用人力物力,造成商品林错过合适的销售时期,商品林的采伐指标的申请应更加规范化”,潘荣清说道。 此外,潘荣清担忧,虽然育林基金的取消,但由于其征收标准混乱已久,有可能会转移到其他费用,变相收费。对此,《通知》中规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对公布取消或停征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取,不得擅自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或另行加收任何费用。
行业人士分析,虽然国务院已公布取消育林基金的相关条例,然而,《森林法》对育林基金的征收尚未废除,因此,应当尽早争取将育林基金的取消写入《森林法》,从法律的上废除征收育林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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