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从省环保厅获悉,根据环保部对我省长江经济带环保专项督查情况通报,该厅经调查核实,决定对芜湖市第四水厂等16个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督办涉及芜湖、池州、铜陵、安庆,其中池州问题有10个。涉及单位多数为污水处理厂,问题有外排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污泥脱水效率差等。
通报反映的芜湖市环境问题1个。芜湖市第四水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建有蓄电池销售点1处、砂石码头及堆场1处、海事码头1处、废品收购点1处,并有大量船舶停泊,二级保护区内建有船舶拆解企业。
池州市环境问题有10个,涉及青阳县饮用水水源、东至县龙江供水公司、青阳县污水处理厂、江南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池州市清溪污水处理厂、池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石台县污水处理厂、青阳县蓉城供排水有限公司、东至县尧城污水处理厂、池州市贵池区和东至县部分规模化养殖场。其中,青阳县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建有多处木材加工厂;污水处理厂问题多为污泥脱水效率差。
铜陵市环境问题有2个。铜陵市三水厂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建有货运码头数处等。铜陵化工集团有机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年苯酐扩建项目,未按环评要求完成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未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等。
安庆市环境问题有3个,安庆市马窝污水处理厂、望江县污水处理厂未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桐城市潘中顺养殖场未办理环评手续。
省环保厅要求各相关市环保局查处违法行为,责令问题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地方,省环保厅将根据情况采取约谈、限批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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