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能置换的初衷是减少和淘汰落后产能,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着新建生产线实际产能远超项目核定置换产能的“批小上大”问题;也存在将无效产能转化成有效产能的情况。
水泥行业应该采取哪些办法有效去产能
坚决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并明确时间节点,确保落后产能有序退出;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对已投产生产线要继续执行好错峰生产;制定落后产能的评价标准,从严设定环保、能耗、产品质量等标准要求,作为淘汰落后的依据,利用法律法规政策落地执行淘汰落后产能,并加大执法力度,要求不达标的低效能生产线停止生产;制定配套的淘汰落后产能的激励机制,如国家层面配套财政资金支持企业去产能,继续执行淘汰落后产能奖励政策,引导企业主动退出。
无效产能决不能置换激活
目前我国熟料产能过剩问题依旧突出,长期停产的、无资产效益回报的“无效产能”(僵尸生产线)应该列为去产能对象,应严禁无效产能通过置换的方式激活,使之又成为部分企业扩大水泥产能的一种途径;此外,可通过政府引导(如通过政策适当地补贴给予淘汰),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有序退出市场。
对违规新建项目,协会应积极向当地政府或上级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扼令停建,并对违规新增产能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建议不核发生产许可证,或者要求不予供电等),或者考虑对企业信用进行负面记载的方式进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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