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宁夏市场监管厅了解到,该厅对近期一起食用油投诉举报问题核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6月份,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收到关于反映宁夏新东方食用油有限公司、宁夏锦夏源食用油有限公司“违法违规制售假冒胡麻油,严重危害食品安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严重违背诚信原则欺骗消费者”等问题的投诉举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立即进行调查,组织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宁夏食品检测研究院、宁夏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组成2个专项检查组,对上述企业现场和一些经销场所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对涉及到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共抽取18批次样品,其中对6批次样品的质量安全项目进行检测。
经检测,苯并芘全部合格,但主要胡麻油特征指标不合格;定量包装检验样品11批次,抽检范围基本覆盖企业所生产的所有净含量类型,其中净含量标注不合格3批次,净含量不合格6个批次。
经初步核查,两家企业存在用植物调和油冒充胡麻油和定量包装不合规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银川市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查处,封存了不合格产品,并责令限期召回已销售的产品,对已经流入商场超市的产品进行下架退市和召回。
(关键字:胡麻油 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