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商务网
正在更新
行业看点
您现在的位置: > 中商信息> 农林建材> 农林建材> 行业动态> 国内市场动态> 纸业

未经批准便擅自开工 内蒙古一纸厂被罚24.5万元

2020-1-14 8:06:18来源:网络作者:
  • 导读:
  • 1月7日,笔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生态环境局获悉,内蒙古天浩纸业有限公司于近日被罚24.5万元。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年11月18日,呼和浩特市环境监察支队到内蒙古天浩纸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开工建设。
  • 关键字:
  • 纸厂 未经

1月7日,笔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生态环境局获悉,内蒙古天浩纸业有限公司于近日被罚24.5万元。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年11月18日,呼和浩特市环境监察支队到内蒙古天浩纸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开工建设。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

2019年12月3日,呼和浩特生态环境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送达内蒙古天浩纸业有限公司,告知其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在规定的期限,内蒙古天浩纸业有限公司未申请听证,也未提出申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为此,呼和浩特生态环境局对内蒙古天浩纸业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责令立即停止建设;行政处罚贰拾肆万伍仟元。

(关键字:纸厂 未经)

(责任编辑:01173)
推荐资讯
日评
分析预测
【免责声明】
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中商数据-研究报告-供求商机-中商会议-中商VIP服务-中文国际-English | 钢铁产业-化工产业-有色产业-能源产业-冶金原料-农林建材-装备制造
战略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媒体报道 | 客户服务 | 诚聘英才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1 Chinaccm.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中商信息版权所有 请勿转载
本站所载信息及数据仅供参考 据此操作 风险自负 京ICP证03053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8340号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街1091号中商联大厦 邮编:100124
客服热线:4009008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