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泽昌钛业环境污染案一审情况。
泽昌钛业违规修建渣库并堆存了约14万吨的污泥和硫酸亚铁废渣,由于渣库破损,导致酸性废渣渗滤液外泄,约33848立方米的酸性渗滤液最终汇入螳螂川。为此,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绿发会”),将云南泽昌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昌钛业”)告上法庭,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市中院对泽昌钛业作出一审判决:一、支付环境替代修复费用10万元,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污染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20万元。以上30万元付至昆明市环境公益诉讼救济专项资金账户,用于生态环境修复;二、支付中国绿发会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5万元;三、就环境污染行为在报刊上登致歉声明;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年内,保证在废渣堆场上按要求补种的植被百分之百成活,并于每年12月1日向法院书面报告养护情况。如怠于履行养护义务,法院将委托其他主体代其履行,费用由泽昌钛业予以支付;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年内,出资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于每年1月和8月对废渣堆场的地下水水质各进行一次检测,并于当年12月1日向环保部门和法院提交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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