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改增”试点首次扩容落地。
昨日(7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告诉《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营改增”是结构性减税的重要步骤,是稳增长的应有之义,试点城市扩大一些,步子迈得大一点,无论对于加快这项税制改革进程,还是促进经济健康发展都有好处。
推进力度强于预期
“营改增”试点在今年扩大早有预期。
今年5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武汉调研时就明确提出,实施结构性减税是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抓紧落实有关政策措施,特别要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扩大试点范围,切实减轻企业税负。
尽管如此,从8月1日便开始试点,且试点范围从上海一城猛然增加10省市,力度多少让人有些意外。
此前流传最广的消息是,北京会从7月1日起开始进行“营改增”试点,但未能成行。一位接近财政系统的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当时国务院主要是考虑到仅增加一个试点意义不大,且上海试点时间还较短,因此决定推迟几个月,并再多增加部分试点省市。
张斌也告诉记者,试点的扩大范围多一些更合理,此次试点是“双试点”,即限定区域和行业,由于增值税是链条式抵扣,不适于长期在一个地方试点,否则会引起洼地效应。洼地效应主要体现在上海开始试点后,周边一些地区的服务业将总部和业务转移至上海,使得企业转出地的地税受到影响。
而从新增加的省市来看,除安徽和湖北地处中部外,其他8省市均位于东部。此前有消息称,重庆已经递交试点申请,但最新一批名单中西部地区没有省市进入试点。
在张斌看来,国家进行营改增试点主要是为了发展现代服务业,而中国服务业最发达地区集中在东部,特别是江苏省以南,因此这次江苏以南的东部省市中,除海南外,均被纳入试点范畴。
“安徽和湖北地处长三角腹地,也可被辐射到,而且选取两个中部省份试点也可以使得试点效果更加充分。”张斌说。
试点行业未扩大
按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表述,虽然本次“营改增”试点省市大幅扩大,但未提试点行业的改变,应该依然是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张斌说,未扩大试点行业,或有多种顾虑。如果扩大行业,可能前期对行业的准备和调研需更加充分,而且国税和地税的分成问题也要纳入考虑。
依据上海试点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基础上,新增设了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试点行业没有增加,特别是呼声很高的建筑业以及金融服务业未纳入其中,或许与上海存在的问题还未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有关。
在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IMA)举办的北京“营改增”实务交流会上,对于北京即将纳入试点,企业财会人员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税负成本可能增加。
王明(化名)是北京一家交通运输企业的会计,在他看来,税种变化后,企业税负非但未减轻,反倒可能加重,“交通运输业从3%的税率提高到11%,允许进项抵扣,但事实上,企业近两年并无太多可以抵扣的进项,相当于税率无形中提高了5个(百分)点以上。”
毕马威北京税务部合伙人邸占广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国家扩大试点城市,也会从平稳角度出发,上海还有很多问题没有完全解决,扩大试点城市也是为了更清晰地暴露问题。
他说,多给一些准备时间是对的,因为增值税改革涉及的不仅仅是税,对企业而言可能还涉及人员基础培训、系统软件改写、采购及销售人员的适应,不是一两个星期就能做到的;对税务机构也是一样,政策培训、发票系统的更改等也需要时间。
稳增长应有之义
“营改增”被视为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张斌说,在稳增长压力日渐增大时,在经济较发达省市推广试点,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负,是宏观调控的应有之义。
摩根大通也认为,政府应该加大减税力度。短期看,减税可以直接改善企业利润率,提高私人投资,从而达到稳定经济增长的目的。从中长期看,通过减税降低公共投资的比例,有利于经济结构深度调整。
由于房地产调控和国外经济环境变化,经济下行压力已开始影响各类产业,而营业税税基恰恰是解决就业问题的第三产业。
上海试点的总体减税效果确也令人眼前一亮。截至今年3月底,上海市实施“营改增”改革后,今年一季度上海市试点企业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整体减轻税收负担超过20亿元。其中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大都由原来的5%降为3%,税负下降幅度超过40%。
初步估算,10省市在今年最后5个月进行试点之后,单此一项,减税规模超百亿应毫无疑问。
问题也不可回避,张斌点出两个关键问题:税负增加行业的解决办法和中央、地方税收分成。
截至5月中旬,上海市已对今年一季度累计税负增加3万元,即月平均税负增加1万元以上的试点企业,预拨财政扶持资金近4亿元,有效地平衡了试点企业税负。
“税收是中性调节工具,依赖财政补贴显然不是长久之计,如果只是打补丁,开口子,这会使得税收问题复杂化,最终还是要研究出制度性解决方案。”张斌说。
此外,营业税是地方税,增值税则是地方和中央按比例分成,国家拿“大头”,如果增值税扩围,地方财政收入如何保证也需要明确。
张斌说,目前上海营改增部分依然全部由地方支配,但是未来如果试点范围和行业都扩大,也需要制度性安排,国、地税征管范围要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