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1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埃及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埃及调查机关对建筑用进口半成品铁、非合金钢和钢筋(Semi-finished product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 and steel rebar (bars,rods and coils) for construction purposes)作出保障措施终裁,决定自2019年10月12日起对涉案产品以到岸价(CIF)征收附加关税作为保障措施,有效期为3年(包括临时保障措施时间)。涉案产品的税号为7213、7214和7207。
2019年3月31日,埃及对进口半成品铁、非合金钢和钢筋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调查期为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2018年4月15日,埃及开始对进口涉案产品实施临时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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