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下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2021年一季度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何立涛在介绍今年河北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工作时表示,要加快低效和过剩产能淘汰,关停20座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20座100吨以下转炉和5台燃煤发电机组,加快推进邯郸钢铁、邢台钢铁、唐山华西钢铁等重点污染企业退城搬迁。
今年河北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统筹碳达峰、碳中和,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光电、风电、氢能等非化石能源,推动非化石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实现全省煤炭消费总量稳中有降。加快低效和过剩产能淘汰,关停20座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20座100吨以下转炉和5台燃煤发电机组,加快推进邯郸钢铁、邢台钢铁、唐山华西钢铁等重点污染企业退城搬迁。
(二)坚决有效降低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以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深入推进有组织、无组织和清洁运输等全面超低排放改造,鼓励长流程钢铁转为短流程。在电力、钢铁、建材等行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对铸造、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产业集群,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全面提升砖瓦、石灰、耐火材料等行业工业窑炉的大气污染治理能力,年内50%以上企业完成提升改造。
(三)强化散煤替代和煤质管控。扩大清洁取暖支持范围,承德市、秦皇岛市入选2021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支持城市,全省13个市(含定州、辛集市)全部纳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加大散煤管控力度,组织开展采暖期散煤复燃专项检查,严防清洁取暖替代地区散煤复燃。强化电厂、钢铁、水泥等行业553家重点用煤企业炉前煤质监测和管控,严禁使用劣质燃料。
(四)加快“公转铁”工程建设进度。加快推进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新建物流园区和主要港口铁路专用线建设,年内建成投运铁路专用线19条,目前敬业钢铁、石钢等18条铁路专用线已经开工。推进内陆“无水港”建设,提高货物直达港口运输能力,目前全省新增内陆“无水港”4个。
(五)加强柴油货车排放管控。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完成21万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收尾任务。常态化开展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达标整治,确保自有尾气净化装置全覆盖、排放检验与维护修理闭环管理全覆盖。扎实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常态化路检路查、入户抽查、遥感监测,深入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编码登记。建立健全便利通行、停车优惠等激励政策,加快充电桩、加氢站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六)加强道路扬尘精细化管控。推动城市主要道路“水洗机扫”全覆盖,设区城市及县城建成区机扫率达到100%。加大主要交通干线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和洒水保洁频次,实行“以克论净”监管制度。学习北京扬尘污染防治先进经验,在全省开展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试点,助力精准有效提升道路清扫保洁水平。探索设定各县(市、区)PM10平均浓度改善目标,建立考核机制,每月对城市道路降尘监测通报,对降尘严重路段强化管控措施,立行立改。
(七)强化建筑施工和城市裸露地面扬尘管理。加强精细化管控,实施降尘量月度通报排名,设区城市、县(市、区)建成区平均降尘量不高于8吨/平方公里·月。建筑施工现场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强化督查执法,开展4-5月扬尘污染专项攻坚行动,对扬尘管控不到位的,依法予以严惩。大力开展国土绿化,实施城镇裸露地面绿化、硬化,推动城市和县城、重要集镇“黄土不见天”。推进建设22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
(八)强化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坚持“提前着手、夏病冬治”,强化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加快补齐臭氧治理短板。强化低VOCs原辅材料产品质量监管,严格落实国家和河北省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强化涉VOCs企业精细管控,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组织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夏季高温天气期间,鼓励涉VOCs排放重点行业企业实行生产调控、错时生产,引导喷涂等户外工程错季错时作业。
(九)强化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管控。压实各级地方政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主体责任,充分利用4336个秸秆禁烧高清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作用,确保露天焚烧火情“发生即发现,发现即处置”。全力组织实施全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今年除夕(18时至初一9时)全省167个县(市、区)PM2.5平均浓度164微克/立方米,在较2020年同期气象条件不利情况下,降低26微克/立方米。
(十)强化矿山扬尘深度整治。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过程抑尘措施,各种物料入棚进仓,运输通道硬化防尘,进出车辆苫盖冲洗,开采、加工作业区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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