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业内消息,在二月份完成了相关贸易调查后,海湾合作委员会(简称海合会,Gulf Cooperation Council,GCC)下属的常设委员会近期正式建议以CIF进口价格为税基,对进口到海合会地区的各种钢铁产品实施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第一年对进口钢铁征收16%的关税,第二年征收15.2%的关税,第三年征收14.44%的关税。
海合会部长级委员会当前必须对是否启用这些保障措施作出裁定。上述保障措施将不适用于某些发展中国家,包括匈牙利、埃及和巴基斯坦;也不适用于与海湾合作委员会有双边贸易协议的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尽管这些国家对海合会所辖地区的钢铁出口量不到总量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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