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下属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钢铁”)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宝武下属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钢铁”)购买55万吨炼铁产能,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宝武下属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一钢铁”)购买17.6万吨炼铁产能,合计购买炼铁产能72.6万吨,交易总价款37,171.20万元;公司下属武汉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有限”)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宝武下属山东鑫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海实业”)出让炼钢产能102万吨,交易总价款为67,830.00万元。
按照《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46号)政策规定,钢铁企业建设冶炼项目须通过产能置换方式取得对应炼铁、炼钢产能。
本公司下属公司湛江钢铁拟建的宝钢湛江钢铁氢基竖炉系统项目(一步),建设规模折合炼铁产能85.6万吨。湛江钢铁拟通过产能置换指标交易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宝武下属公司长江钢铁购买55万吨炼铁产能,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宝武下属公司八一钢铁购买17.6万吨炼铁产能,合计购买炼铁产能72.6万吨,其余13万吨炼铁产能通过公司内部平衡实现产能置换。
本公司下属公司武钢有限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宝武下属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与临沂鑫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合资公司鑫海实业出让炼钢产能102万吨,用于鑫海实业不锈钢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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