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举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大气司副司长吴险峰指出,受境外疫情的蔓延,对中国乃至全球汽车供应链产生了冲击,影响了新车的零部件供应、新车产品认证和库存车的销售,而对国六影响最大的就是颗粒物数量排放控制环节。基于以上情况,生态环境部正在考虑在全国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适当延后实施。此消息也引起了包括工程机械在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制造商和用户的特别关注。
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相关问题,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王金星表示,“对于工程机械行业而言,仅有按照国六排放标准实施的汽车起重机械、混凝土泵车、搅拌运输车等道路移动机械产品会在部分地区因此推迟,而针对其他工程机械产品,由于当前尚未正式出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相关政策法规,因此最终实施时间未确定,也就不存在是否推迟的问题。”
2019年2月20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提到,“自2020年12月1日起,凡不满足本标准第四阶段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生产、进口、销售;不满足本标准第四阶段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不得生产、进口、销售和投入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该实施日期并非正式发布,实施时间存在可调整性,因此也无法将其作为是否会推迟实施的节点依据。工程机械产品排放升级一般标准发布到实施需要至少18个月,这里涉及一台发动机“认证”至少3-6个月;还涉及实验室认可也需要几个月;然后还有整机产品的可靠性试验;上游零部件调整和生产供应均需要时间;整机的实际作业适应性也至少几个月。王金星表示,目前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的制订工作还在“紧锣密鼓的商讨中”,同时“标准于近期出台的可能性在增大”,最终实施时间需在“标准”正式出台之后才会最终确定。与此同时,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也在征求多方声音,并积极与生态环境部等政府部门沟通合作,以保证工程机械行业从业者利益最大化。
对此,王金星呼吁广大工程机械制造商和用户,在此阶段对于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应予以积极态度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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