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推动农村消费提质升级,更好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省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关于促进农村消费的若干措施》(粤发改贸易〔2020〕138号)。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家电下乡专项行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广东省内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本省户籍农村居民(依据有关部门关于城镇、乡村区域的划分,落户在我省乡村区域的居民为本省户籍农村居民)。
二、补贴期限
2020年5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如财政预算资金使用完毕,则提前结束。
三、补贴品种
4K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脑、手机、电饭煲、热水器八类家电下乡产品。
四、补贴标准
给予本省户籍农村居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市场售价10%(含)以上的价格优惠。优惠资金由省级财政安排补贴和家电下乡参与企业让利共同承担。10%的价格优惠,省级财政和参与企业各承担50%,即分别承担5%的优惠;超过10%的价格优惠,由参与企业承担。
补贴期限内,每位补贴对象限购每类家电下乡产品1台,只能享有该类家电下乡产品一次补贴资格。
五、补贴流程
1.身份核验。本省户籍农村居民通过手机微信登录“粤省事”小程序,进入“汽车家电下乡服务”专区的“家电下乡”栏目查询是否属于补贴对象范围。
2.申请优惠。属于补贴对象范围的农村居民在参与企业指定销售网点选购家电下乡产品,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汽车家电下乡服务”专区的“家电下乡”栏目,选择产品、销售网点信息并填入实际购买价格、收货人地址,确认信息无误后可生成优惠码并向所在销售网点出示。
3.使用优惠。参与企业指定销售网点核销农村居民出示的优惠码,属于补贴对象范围的农村居民可以下乡优惠价格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参与企业指定销售网点开具正规足额税务发票。
六、监督检查
家电下乡参与企业对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安全、价格承诺和销售行为承担责任。省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家电下乡产品生产和市场流通监督管理,发现假冒伪劣、虚假宣传、骗补资金以及质量、价格等问题的,及时依法依规严格查处。
广东省2020年家电下乡专项行动参与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参与企业家电下乡产品型号和指定销售网点可通过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汽车家电下乡服务”专区-“家电下乡”栏目进行查询。
(关键字:广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