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29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29日说,《意见》将推动税收工作实现四方面的突破:税收征管从合作、合并到合成的突破;税收服务、执法和监管深度融合的突破;税收治理实现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的突破;税收改革创新从渐进式到体系性集成的突破。这将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
当天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任荣发说,《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开拓性的改革举措。其中包括,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
近年来,中国税务机关依托信息技术和税收大数据,不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饶立新介绍,目前“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清单已达214项,其中203项可全程网上办。下一步,税务机关将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税务云征管服务平台和全国统一的电子税务局,严格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同时加强智能化税收大数据分析,不断强化税收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
与此同时,继续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推进税(费)种综合申报,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减少申报次数和时间。《意见》还强调,强化国际税收合作。
任荣发介绍,《意见》要求,深度参与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国际税收规则和标准制定,持续推动全球税收治理体系建设。落实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严厉打击国际逃避税,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中国税收利益。不断完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支持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进一步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加大跨境涉税争议案件协商力度,实施好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双边协定,为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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