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下发的《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对首府违法违规的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开展检查、清理整顿,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对商品房价格同比涨幅较快的项目,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书面说明销售房源前期涨价的具体原因,同时要求企业不得再行涨价,做出整改承诺,整改不到位的,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采取对项目实行销售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严格监控商品房成交价格。
对存在捂盘惜售的项目,约谈企业负责人,暂缓办理涉事项目的后续预售许可证、暂缓办理企业资质延续、升级等相关业务,并公开通报记入信用档案。
对网签滞后,连带资金监管不能实时入账的项目,约谈开发企业负责人,对项目进行常态化检查,重点清理整顿,要求做出整改方案,整改不到位的采取限制项目预售、网签等手段督促解决。
对群众投诉较多的项目,约谈企业负责人,提出整改措施,并将相关项目企业列入信用评价体系予以评分处理。
对中介市场擅自发布房源、发布未经核验的房屋、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的,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发现一例惩处一例,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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