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记者从《杭州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期间,杭州将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3万套(间),目标年度租赁住房用地供应面积占出让住宅用地供应面积比例达到10%以上,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数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
近年来,杭州以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为出发点,基本形成了广覆盖、分层次、多元化,具有杭州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范围覆盖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创业人员等,保障形式丰富,保障标准居国内前列。
解决无房新市民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
《方案》指出,在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规定的5种筹建渠道基础上,杭州支持多主体供给、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探索利用村级留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利用地铁、公交停保基地等上盖物业新(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将闲置或已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途的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租房、安置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调整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管理。
根据《方案》,杭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一定区域内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其主要分为住宅型和宿舍型,住宅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70平方米,最高不得超过100平方米;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为20—45平方米,且该类户型不得少于80%,一般不超过50平方米。
截至目前,杭州全市公租房累计保障住房困难家庭22.5万户,其中货币补贴保障16.3万户;蓝领公寓累计入住外来务工人员家庭2.45万户;在主城区开展人才专项租赁住房试点分配,推出房源1300余套;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累计发放22.38万户。
加大土地支持等政策力度
在政策方面,杭州将加大“土地支持、项目认定、快速审批”等政策支持力度,细化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利用依法取得使用权的闲置土地、产业园区内以及园区外符合要求的工业项目、闲置和低效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单列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
杭州提出,要支持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发行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投放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项目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根据用地性质按照居民分类标准执行。
此外《方案》明确,杭州所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在取得项目认定书后,方可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范围,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支持政策。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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