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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产品成消费投诉重灾区 相关法规亟待健全

2014-3-12 12:05:29来源:网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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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导读:
  • 一年一度的315马上就要到了,央视的315晚会也进入了启动阶段,今年的3月15日比较特别,不简单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也是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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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电产品 消费投诉

一年一度的315马上就要到了,央视的315晚会也进入了启动阶段,今年的3月15日比较特别,不简单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也是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的起点。

对于家电市场来说,家电产品的质量和售后一直是近些年来消费投诉的重灾区。

家电视界网记者从重庆工商局发布的数据了解到,2013年重庆市12315调度中心共登记消费者申诉15479件、同比增长9.56%。其中,家电产品和通讯产品的投诉仍位列申诉前列。看来家电产品仍是人们最关心的领域。

记者从郑州消协了解到的情况也是很相似,据相关数据显示,去年郑州市各级12315机构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中,位居首位的是家电商品的投诉。去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633件,较2012年增加974件,同比增长58.71%,其中,涉及家电类商品投诉518起,位居各类投诉首位。

从3月15日起,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始实施,除了在家电产品三包时间上的重新调整,还加入了对家电售后服务中的欺诈行为的惩处标准。如果消费者在家电的售后过程中遇到欺诈行为,可按照消法中对于欺诈行为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从而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新消法对于家电产品的三包产品有了新的规定,以往的三包时间是按照开具发票时间确定的,但是发票开具到消费者正常使用往往需要一段时间,那么消费者的三包时间其实在无形中被缩短了好多。新的消法规定,三包时间从收到商品之日起才开始计算,这为消费者的权益带来了保障。

从今年的3月15日开始,新消法将进行重大调整,电视机和电冰箱等耐用商品在6个月内发生问题时,责任判定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从而替代了以往“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

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表示:此举更加侧重消费者,同时也对家电经营者的服务质量提出更高要求,促使企业的营销战略由竞争导向转型消费者导向。

(关键字:家电产品 消费投诉)

(责任编辑: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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