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12〕493号)要求,现对符合准入条件要求的45家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
公示时间:2013年3月5日至2013年3月18日
电话:010-68205359 68205361
传真:010-68205337
电子信箱:zyzhly@miit.gov.cn
附件: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pdf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5605/n13916913/n15253624.files/n15252600.pdf
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13年3月4日
(关键字:废钢 废钢铁 废钢铁加工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