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35号,以下简称《规范条件》),经钢铁企业申报,地方工业主管部门预审和我部组织专家评审及现场核查,现将符合《规范条件》钢铁企业(第三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联系。
公示期限:2014年8月25日至9月5日
联系电话:010-68205575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5605/n13916913/n16116216.files/n16116068.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