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印发《2018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工作计划提出,依据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能效水平提升,突出抓好重点用能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管等工作,实施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
工作计划提出,要进行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按照“十三五”期间对高耗能行业企业实现节能监察全覆盖的总体要求,重点核查2017年石化、化工、造纸等行业重点用能企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对2000多家乙烯、合成氨、电石、烧碱、尿素等石化、化工企业,500多家独立焦化企业,3000多家造纸企业实现行业全覆盖开展节能监察。
工作计划还提出,要进行阶梯电价执行专项监察。一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号)要求,对钢铁企业能耗情况进行专项监察。二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以及相关电耗核算办法等要求,对水泥企业能耗情况进行专项监察。三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要求,对电解铝企业能耗情况进行专项监察。重点监察2017年专项监察中发现能耗超标违规的钢铁、水泥、电解铝企业以及日产2000吨以下具有熟料生产线的水泥企业(与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结合)。
(关键字:工业 节能 监察 重点 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