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集团(600811)近日公告称,根据唐山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开展SO2、NO2、CO污染减排攻坚行动的通知》,唐山市于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在全市开展SO2(二氧化硫)、NO2(二氧化氮)、CO(一氧化碳)的污染减排攻坚行动,明确减排攻坚任务目标,对各县(市)区三种气体浓度降低值进行核算,以改善空气品质。
按唐山市迁西县政府日期为2018年7月16日的通知的具体要求,集团的附属公司,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津西钢铁)及河北津西钢铁集团特钢有限公司(简称津西特钢)将于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须要限制其整体高炉炼铁产能20%及烧结工序产能42%。
集团将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主动回应政府部门号召,坚决贯彻落实相关限制措施。同时,集团内部已提前制定合理的优化组织方案,确保将影响减至最低,使集团生产经营稳定、有序推进,并为保障空气品质改善做出积极贡献。
津西钢铁及津西特钢均是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且同为公司间接拥有97.6%权益的附属公司。津西钢铁、津西特钢及集团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钢铁产品。津西钢铁及津西特钢分别于唐山市迁西县拥有约850万及250万吨的钢铁年产能。此外,津西钢铁及集团亦主要从事及钢铁产品及铁矿石贸易及房地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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