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初步通知,为切实解决唐山市3-9月份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河北省、唐山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精准化、差异化、区域化原则,根据气象条件,分两个阶段实施钢铁行业的错峰生产:第一阶段为3月1日至31日;第二个阶段为4月1日至9月30日。通过错峰生产,切实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总体要求
为切实解决唐山市3-9月份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统筹工业发展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科学合理安排生产计划,按照精准化、差异化、区域化原则,根据气象条件,实施钢铁行业错峰生产,切实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任务
分两个阶段实施钢铁行业的错峰生产,第一阶段为3月1日至31日;第二个阶段为4月1日至9月30日。
(一)第一阶段钢铁行业错峰生产安排(3月1日至31日)
在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的基础上,全市不承担供暖任务的钢铁企业烧结机(竖炉)限产50%、承担供暖任务的钢铁企业烧结机(竖炉)限产比例与高炉限产比例保持致一致。
(二)第二阶段钢铁行业错峰生产安排(4月1日至9月30日)
1.区域划分
区域一: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丰南区、迁安市、滦州市、滦南县、乐亭县、曹妃甸区、海港开发区。
区城二: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丰润区、遵化市、迁西县、玉田县、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
2.钢铁行业错峰生产要求
4、8、9月份,区城二钢铁企业烧结机(球团)限产50%;高炉限产比例延续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要求,因秋冬季承担供暖任务需要延期执行的产能不能列入错峰比例,高炉限产产能以扒炉停产时间计算。
5、6、7月份,区域一钢铁企业烧结机(球团)限产50%;高炉限产比例延续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要求,因为秋冬季承担供暖任务需要延期执行的产能不列入错峰比例;高炉限产产能以扒炉停产时间计算。
其中,曹妃甸区首钢京唐、文丰,乐亭县中厚板、德龙,丰南区纵横烧秸机(竖炉)、高炉限产比例为20%;高炉限产方式可以采用休风、闷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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