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我国将继续推进减税降费,其中增值税是改革中的重要内容,因此,近日财税部门相继颁布了相关的法规,我国于4月1日开始执行新一轮的增值税改革。
此次改革范围既涉及增值税税率的调整,也涉及增加抵扣范围,以及试行增量留抵退税制度,可以说是增值税改革的“组合拳”,旨在产生相应的政策协同效应,降低增值税负担,以促进制造业等行业的发展。
增值税税率降低
此次改革,增值税的税率由现行16%一档税率降至13%,现行10%一档税率降至9%。随着制造业企业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从16%降至13%,增值税税负大幅下降。经测算原适用16%一档税率降至13%,预计减税规模将超过7000亿元。
同时,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等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税依据,增值税税率下降使得相关附加税的税基缩小,税额降低,从而实现企业整体税负的下降。
此次增值税改革后,由于税率降低,在含税价不变的情况下,与过去相比企业负担的税额和附加税金减少,盈利空间增加。同时,对出口退税率进行同步调整,原适用税率且出口退税率分别为16%、10%的出口货物劳务及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分别调整为13%、9%。
退税率与本次税率调整相匹配,并且征税率与退税率一致之后,可以减少出口企业的税收成本,实现零税率,避免了国际性重复性征税,为出口企业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稳定出口企业盈利空间,促进行业发展。
当然,从增值税的原理来看,其对消费具有更明显的作用。在市场经济中,价格是重要的标志之一,价格的变动会影响居民消费。由于在生产环节中对原材料、人力资本等因素进行征税后,税额会进入到价格中,因此增值税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商品和劳务的价格,从而不但抑制了需求方的需求,并且有可能会导致供给方的需求也减弱,最终对消费产生负面影响。
众所周知,商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流转过程中,要经历多个环节。由于在流通的过程中税款有可能会在中间环节沉淀,因此商品的流通环节越多,增值税对其价格的影响越大,从而消费者最终购买商品的成本会越高,越不利于消费的提高。所以,增值税税率的下降对于刺激消费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而从另一个角度去看,刺激消费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增加供给,由于供给需要与需求匹配,因此最终消费的增加会对企业有利,对激发市场活力有利。
增值税进项抵扣加大
增值税的进项抵扣加大将会减少纳税人当期的应纳税额,对企业有利。此次改革关于增加进项抵扣主要有三方面的政策:
第一,缩短不动产的进项税额抵扣期限。此次改革,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而按原规定尚未抵扣完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不动产抵扣经验,通常分5年抵扣完成,我国原按2年抵扣已经是大为缩短了抵扣的期限,此次改革改为一次性抵扣,对于购买不动产的企业而言,可以大额增加企业当期抵扣的进项税额,大幅度降低企业当前的应纳税额,甚至将形成增值税的留抵额。但是,由于此次增值税改革允许企业的增量留抵额予以退税,所以企业购买不动产所形成的留抵税额若产生符合条件的增量还允许退税,可以达到双重降低企业税收负担的目标。
第二,新增旅客运输服务进项抵扣。此次改革,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所产生的进项税额由不允许抵扣转为允许抵扣。这意味着企业日常所发生的差旅费中,无论是机票、火车票、汽车票还是船票均纳入了允许抵扣的范围,增加企业的抵扣进项税额。并且,为了尽快落实该项政策,政策既允许以上支出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作进项抵扣,又允许其他各种类型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票据作计算抵扣,但需要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由于旅客运输服务是许多企业日常费用,因此,该项政策的调整将扩大减税的受惠面,打通抵扣链条,减少企业税金沉淀。
第三,加计生产性及生活性行业进项税额抵扣。此次改革,为了减轻服务业的税收负担,虽然未调整6%的税率,但是允许其进项税额加计扣除10%,增加了企业的进项税额,所以可以达到减少企业当期应纳税额,减少资金的占用,减轻企业负担的积极效果。
同时,从增值税中性的角度去看,考虑到由于受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部分服务业的进项无法取得足够的发票进行抵扣,导致其实际发生的进项税额与抵扣的进项税额之间存在差距,因此为了减少企业税金的沉淀,允许服务业在实际发生的进项税额的基础上加计10%抵扣,将隐性的沉淀税金成本显性化,减少了现实中由于缺失抵扣所产生的扭曲,对于服务业而言是利好的政策。
关于适用加计10%扣除的生产性及生活性行业的范围包括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但是若要适用10%加计扣除的政策,必须符合以上服务收入占企业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同时规定,当期未抵扣完的加计扣除进项税额可结转下期,但是,该政策是阶段性政策,执行时间从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试行期末增量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留抵税额是由于企业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大于其销售收入产生的销项税额而产生的。由于留抵税额占用了企业的资金成本,因此,从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去看,需要大力推进留抵税额的退税制度,以减轻企业的资金负担。因此,去年我国曾实行过对电网企业、科技企业、现代装备制造业等特定行业的退税制度。
今年,我国进一步扩大了留抵退税的范围,此次改革并无行业的限制,属全行业覆盖。但是,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为增量留抵退税,只有比2019年3月的留抵税额更多的增量才允许抵扣,该政策将从2019年4月开始,连续6个月的增量留抵税额均为正数,并且第6个月的增量留抵额不少于50万元才允许在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法定计算的比例退还留抵税额。
虽然增量留抵退税的方式仅是对新增的留抵额予以退税,但是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只有把增量退税的问题解决好了,才能够积累更多的经验去解决存量退税的问题。此外,由于存量形成的历史很长,要妥善解决存量的问题还需要平衡财政的收入及支出的分配。
留抵退税制度的扩围是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的关键一步,只有往前推进了才能够解决增值税的中性问题,减少税金在企业层面的沉淀,打通抵扣链条。但是,也必须看到留抵退税制度的全面铺开会对我国的税收管理及反避税提出新的挑战,因为骗取退税将直接产生现金的回报,因此,此次改革的相关规定中分别从多个方面去强调,只有纳税信用等级高的合法纳税人,才具备申请留抵退税的条件。
增值税改革符合国际税收发展趋势
增值税以其税收中性、强大的收入功能等优势越来越成为世界各国税制改革关注的焦点。近年来,世界增值税发展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和趋势:一是开征增值税成为税制改革的潮流,鉴于增值税的种种优越性,近年来引入增值税制度的国家在持续增多,比如印度开征全国统一的货物劳务税、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国开征增值税;
二是增值税税率保持基本稳定,大多数国家只有两档税率,随着近年世界经济形势的进一步好转,大多数国家保持了增值税标准税率不变,增值税改革的重点从提高标准税率转向进行更加全面和综合性的改革;
三是注重利用和发挥增值税政策的调节作用,各国在增值税实践中,致力于根据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对增值税优惠政策不断调整和完善。
由此可见,我国的此轮增值税改革并没有背离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相反,还顺应了增值税的改革趋势,通过打通抵扣链条,增加增值税的中性,设定适中的增值税税率,以突出增值税在世界税制改革及经济调节中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当然,在顺应国际税收发展趋势的同时,通过增值税的全面改革,既为建立现代税制及增值税的立法奠定基础,同时,对于消费及供给均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实现既减轻企业负担,又激活市场活力的双重效应目标。
(作者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教授)
(关键字:增值税 组合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