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5日,由东盟于2012年发起、历时8年和31轮正式谈判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RCEP的目标之一就是使成员国之间绝大部分货物贸易的关税降至零。目前中国与其他RCEP成员国之间涉及铝的商品几乎涵盖了铝土矿、氧化铝、废铝、原铝、各类铝材及铝制品等在内的品种,且进口以产业链上游的原材料、再生铝为主,而出库则以中下游的铝材、铝制品为主。
中国对涉铝商品的进出口关税
海关资料显示目前中国对铝土矿(铝矿砂及其精矿)、氧化铝、普遍原铝(铝含量在99.95%以下)以及废铝的进口关税均为零。而相应来源国对这些商品的出口也均未征收出口关税。而针对这类未经加工的原材料出口,中国则普遍征收出口关税,不过由于中国对这些商品出口几乎可以忽略。
目前国内对铝半成品及成品出口基本不征收关税,不仅如此还有出口退税的政策,退税率普遍在13%以上,这意味着出口商品基本豁免了增值税。而对进口铝半成品乃至成品普遍征收5%以上的关税。这在国际贸易中是普遍存在的情况,即将更大的附加价值留在本国,并提高本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
RCEP对中国铝原材料进出口的影响
中国铝资源相对缺乏,铝土矿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铝土矿年进口量超1亿吨。而铝土矿进口来源中RCEP成员国占比大,而从单个来源来讲,目前几内亚已成为国内铝土矿进口第一来源。
除2018年特殊情况外,我国也是氧化铝净进口国,氧化铝进口量虽然呈下降态势,每年进口量仍在200万吨左右,而进口最主要的来源是澳大利亚,加上越南即印尼,冶炼级氧化铝进口来源基本都在RCEP成员国内。
理论上,如果考虑来源国可能对资源性商品设置出口障碍的话,RCEP对国内进口铝土矿、氧化铝提供一定保障。不过目前进口障碍暂时不存在。
原铝进出口量通常都不大,2020年则出现进口长期盈利的情况,造成年内原铝进口大增。由于进口未征收关税,海外原铝能自由流入国内,进口来源占比较大的为俄罗斯即印度,RCEP成员国中则以马来西亚、越南为主,部分来自日本、韩国以及新加坡的则主要以转口为主。RECEP对原铝进口基本没有影响,国内外铝价强弱调节着进口量。
国内废铝进口铝也相当可观,由于国内仍未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废铝回收体系,国内废铝供应量与需求量严重不匹配,造成对废铝进口有相当的依赖性。而废铝进口来源以欧美等发达国家为主,虽然近几年有相当一部分废铝来自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但这主要是因为国内废铝进口标准提高,国内买家将分拣等前期处理环节转移至东南亚。随着几年11月废旧金属进口新政实施,废铝进口愈加规范化。RCEP的签订和实施虽然对废铝进口不会有直接的影响,但维持进口贸易是顺畅有积极作用。
原材料出口方面,目前国内除耐火材料铝矾土出口外,冶炼用的铝土矿基本无出口,氧化铝出口也是以耐火材料等非冶金级的出口为主,废铝也基本无出口,极少部分部分转口贸易除外。因此即使下调出口关税,铝土矿、氧化铝及废铝也不会有出口增加。而电解铝方面,目前国内征收15%的高额出口关税,如果下调或取消出口关税或打开国内原铝向海外流通的通道,不过即使不征税关税,目前原铝出口亏损较大,因此关税的调整基本不过会改变当前格局。
因此,RCEP对中国铝土矿、氧化铝、普通原铝及废铝的进口基本没有直接影响。当对这部分进出口贸易的顺畅和稳定无疑是有利的。
RCEP对中国铝半成品进出口的影响
相对上游产品而言,铝加工品及其制品及成品的进出口受关税影响较大。RCEP成员国之间如果下调相关商品的关税壁垒对国内出口商来讲有一定的优势,因中国铝材、铝制品出口量远大于进口量,且出口量持续在增长。其中铝材年净出口量在400万吨左右。而出口目的国中RCEP成员国占比可观。
目前中国生产的多种铝材及制品受包括RCEP成员国在内的多国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等高额惩罚性关税,不过即便如此,中国铝材出口整体仍呈增长态势,这与国内铝加工产业的高速发展是分不开的,而海外市场无法摆脱对中国铝材的需求。
而此次RCEP的签订及后期的实施对解除或缓解相应国家对中国铝材出口设置的障碍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不过这仍需贸易国双方进一步的协商,短期内这些或难以得到解决。
小结
总体看,中国与RCEP其他成员国之间的涉铝商品贸易涉及产业链上下游各种产品,而中国对产业链上游商品进口普遍实施零进口关税,相应的来源国也未有附加出口关税,而这部分商品中国出口量极少,因此RCEP的实施对这部分贸易影响甚微。相对来讲,成员国之间对铝加工品及制品普遍设置进口关税,其中中国普遍对有附加值的进口铝加工品及其制品征收一定幅度的进口关税,同样RCEP成员国也普遍对中国生产的金属加工品及制品征收一定的关税,甚至针对部分铝材征收高额的反倾销反补贴税,这都是出于对本国相应企业的利益保护。
目前看,中国铝半成品出口量大于进口量,RCEP的签订并实施长期看对国内铝半成品出口有利。不过考虑到各成员国对本国相应产业的保护,RCEP实施后相应的关税不会很快大幅下降,另外由于铝加工及其制品本身有一定的附加价值,对关税造成的价格波动的敏感性相对有限,加之协定实施仍待时日,且协定的实施也是循序渐进的,因此短期成员国之间的金属加工品及其制品暂不会受RCEP明显的影响。而协定对反倾销反补贴产生的贸易争端的效力预计较小。
(关键字:RCEP 铝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