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晚间,上海发布《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上海将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同时,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意见》自2021年1月22日起施行。
在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方面,《意见》要求实施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指导商业银行严格控制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节奏和增速,防止突击放贷。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审贷管理,严防信用贷、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意见》明确要求严格商品住房销售管理。严格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备案管理。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实名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制度,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自住购房需求。
此外,《意见》还提出,坚持租购并举。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覆盖面。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多主体加快形成租赁住房有效供应。完善租赁住房发展配套支持政策,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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