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钢铁产品出口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1〕6号
为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起,进一步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清单见附件。
附件: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7月29日
附件下载:
财政部发布关于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取消本公告所附清单列示的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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